正常辞退员工补偿标准

《劳动合同法》第46条、47条规定,用人单位在合法解除劳动合同的情形下,需要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金。补偿标准俗称N+1,这里的N指劳动者在本单位的工作年限,每满1年支付1个月工资,6个月以上不满1年按1年计算,不满6个月支付半个月工资。而+1特指用人单位未提前30天通知解除劳动合需额外支付1个月工资作为代通知金。

被辞退后到底能拿多少钱?手把手教你算账

举个真实的案例:小王在某互联网公司干了3年8个月,月薪1.5万,突然收到裁员通知。HR说按N+1给补偿,怎么算?

第一步算工龄:3年8个月=4年工龄(超过半年按整年算)

正常辞退员工补偿标准

第二步算基数:前12个月平均工资1.5万

第三步套公式:4×1.5万 +1×1.5万=7.5万+1.5万=9万

但要工资封顶线!员工月薪超过当地平均工资3倍(上海是3.6万),计算基数按3倍封顶,且补偿年限不超过12年。

这5种情况公司必须给补偿

1. 经济性裁员:公司经营困难需要批量裁人,必须提前向劳动部门报备,这种情况要给N或N+1

2. 医疗期满辞退:员工病假超过法定医疗期(工龄3-24个月不等),若不能从事原工作也不能调岗

3. 不能胜任工作:经过培训或调岗后仍无法胜任,!公司必须拿出完整的考核证据

4. 客观情况变化:公司搬迁、业务调整导致劳动合同无法履行

5. 协商一致解除:哪怕员工自愿签字,只要是用人单位先提出的协商解除,照样要给补偿

公司耍赖不赔钱怎么办?教你3招反制

第一步:保留所有证据。包括劳动合同、工资条、辞退通知书、工作记录、谈话录音(需明确告知对方在录音)。

第二步:去劳动监察大队投诉。带着身份证和证据复印件,填写投诉登记表,一般7个工作日内会有回复。

第三步:申请劳动仲裁。不收费!仲裁时效1年!准备好仲裁申请书3份、证据清单2份、证据材料2套,主张经济补偿金+未提前通知金+拖欠工资。

最近有个典型案例:某电商公司以末位淘汰辞退员工,结果仲裁判赔2N赔偿金,因为末位淘汰本身违法!

常见问题解答

问题1:协商解除劳动合同能有补偿吗?

关键看谁先提的!是公司先找员工谈离职,就算双方签字达成一致,照样要按N支付补偿。但是员工主动提出,那拿不到补偿。

问题2:补偿金要交税吗?

当地上年职工平均工资3倍以内的部分免税!超过部分按工资薪金所得计税。上海社平工资12183元,3倍就是36549元,月补偿金低于这个数不用缴税。

问题3:试用期被辞退有补偿吗?

公司能证明不符合录用条件(要有明确考核标准),不用补偿。但无故辞退,需要支付0.5个月工资,因为试用期工龄不满6个月按半个月算。

问题4:月工资包含奖金吗?

必须包含!计算前12个月的平均工资时,要算上基本工资、绩效奖金、津贴补贴、年终奖等所有货币性收入。但社保公积金个人部分不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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起诉
7日内审查
符合立案条件,7日内缴纳诉讼费
法院受理并立案
提前三天通知当事人,公开审理的提前三天进行公告
开庭审理
(简易程序三个月内审结),普通程序6个月内审结
宣布开庭 > 法庭调查 > 举证质证 > 法庭辩论 > 法庭调解
调解协议
达成调解协议,双方签收后生效
未达成调解协议
合议庭裁决或裁判
不同意
判决15日内,裁定10内提起上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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同意
当事人履行协议或申请执行
结案
公诉
7日内审查
一审庭审
正常审理(2-3个月)
一审宣判
提前3天通知当事人,公开审理的提前3天进行公告
有罪/无罪/不负刑事责任
不服判决,上诉(被告10日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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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审法院决定审理
全面审理,上诉不加刑
被害人及法定代理人提出(原告10日内)
一审法院回级监察员复查决定
确有错误,抗诉
向原法院提交抗诉书
不抗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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举证答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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开庭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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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诉
收到上诉状之日起10日内提交书面答辩状
启动二审程序
不上诉
判决、裁定生效
结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