试用期的工资发放标准
《劳动合同法》第20条,试用期工资必须满足两个硬性标准:一是不得低于本单位相同岗位最低档工资的80%,二是不得低于用人单位所在地的最低工资标准。你在上海某公司签了转正后月薪1万的劳动合同,试用期工资至少要达到8000元,还要高于上海目前2690元/月的最低工资。公司只按最低工资发,或者随意打五折,都是违法的!
试用期工资到底怎么算才不吃亏?
很多小伙伴以为试用期就是拿个打折工资,其实这里面的门道可多了。得搞清楚你的工资结构,基本工资、绩效奖金、补贴这些能不能都按80%算?法律规定的是劳动合同约定工资的80%,也就是说合同里写的是固定工资1万,那试用期必须8000起。但工资组成里有绩效部分,可以和公司协商试用期绩效的计算方式。
有个真实案例:小李入职时合同签的是底薪6000+绩效4000,结果试用期公司只给底薪打八折发4800。法院判公司违法,因为总工资的80%应该是8000元(10000×80%),公司少发了3200元。所以千万别被公司用拆分工资的套路忽悠了!
遇到这5种情况,你的试用期工资有问题
1. 工资条上写着试用期补贴:有些公司会把工资拆成基本工资+试用期补贴,看似总数达标,实际上偷换了概念。记住法律看的是总收入是否达到标准。
2. 每月25号才发上月工资:劳动合同约定10号发薪,试用期却要拖到25号,这属于拖欠工资行为。试用期和正式员工的发薪日必须一致!
3. 周末培训不算工作时间:某教育机构让新老师试用期每周六参加培训却不给工资,这明显违法。凡是用人单位安排的与工作相关的活动,都应该计入工作时间。
3个必知的试用期工资潜规则
第一,试用期也要交社保!很多公司说转正后才交五险一金,这绝对违规。从入职第一天起公司就必须缴纳,工资扣除个人部分后的到手金额,仍然不能低于法定标准。
第二,加班费计算基数不能打折扣。试用期工资8000,加班费应该按8000÷21.75计算小时工资,而不是按转正后的工资或者最低工资计算。
第三,离职时工资要结清。有个粉丝上个月试用期第6天离职,公司说不满一周不发工资,他直接去劳动监察大队投诉,第二天就拿到了应得的736元(8000÷21.75×2天)。
关于试用期工资的4个灵魂拷问
Q1:试用期工资真的不能低于最低工资吗?
必须不能!这是法律划定的底线。在深圳,哪怕你和公司约定试用期工资3000元,只要这个数字不低于2360元的最低工资就合法?错!还要满足不低于正式工资80%的条件。正式工资10000元,80%是8000元,这时候3000元就算高于最低工资也违法。
Q2:试用期被辞退能要回少发的工资吗?
完全可以!去年杭州有个程序员试用期被辞退后,把公司告上法庭,不仅拿回了少发的1.2万工资差额,还获得了经济补偿金。关键是保留好劳动合同、工资条、银行流水等证据,仲裁时效是一年,千万别吃哑巴亏。
Q3:绩效不达标就可以扣试用期工资?
大错特错!公司可以因试用期不符合录用条件解除合同,但不能随意克扣工资。除非在劳动合同中明确约定绩效工资部分考核结果发放,且已经提前公示考核标准,否则基本工资部分必须足额发放。曾经有公司以试用期表现不佳为由只发50%工资,结果被判定需要补发并支付赔偿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