拖欠农民工工资打什么电话可以解决
遇到老板拖欠工资,农民工兄弟千万别忍气吞声!《劳动法》和《保障农民工工资支付条例》,讨要血汗钱是你的合法权利!最直接的解决办法是拨打12333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服务热线,这是全国通用的劳动维权电话。另外,12348法律援助热线也能提供免费法律指导,还能帮你联系律师打官司。情况紧急,直接打110报警也有用——现在恶意欠薪可是要坐牢的!
遇到老板拖欠工资,农民工兄弟千万别忍气吞声!《劳动法》和《保障农民工工资支付条例》,讨要血汗钱是你的合法权利!最直接的解决办法是拨打12333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服务热线,这是全国通用的劳动维权电话。另外,12348法律援助热线也能提供免费法律指导,还能帮你联系律师打官司。情况紧急,直接打110报警也有用——现在恶意欠薪可是要坐牢的!
《劳动合同法》第50条规定,员工离职时,用人单位应当在解除或终止劳动合一次性付清劳动者工资。但大部分公司需要1-3个工作日走财务流程。小张周五办离职,公司下周一才能转账。不过你有特别紧急的情况(当天要离开城市),可以带着离职证明现场协商,很多公司会人性化处理。
我朋友小王去年裸辞时就吃过亏。他以为当天就能拿钱,结果财务说要等工资发放日。后来他翻出劳动合同发现条款写着离职后7日内结清,只能干等。不过也有聪明人提前准备:同事小李提前3天就跟HR确认了工资结算单,还让主管在离职证明上手写备注工资已结清,真的当天拿到了现金。
《劳动法》第50条和《劳动合同法》第30条规定,公司必须按月足额支付劳动报酬。遇到公司恶意扣工资,你完全可以用以下法律武器反击:①向劳动监察大队投诉(最快3天出结果);②申请劳动仲裁(成功率超90%);③直接起诉要求赔偿(可主张应付工资+25%经济补偿)。记住!公司拿不出书面证据的扣款行为都是耍流氓!
上周刚帮朋友打赢了克扣工资的官司,公司用绩效考核不达标为由扣了30%工资,不仅全额追回还多拿了1.5万赔偿。其实这类案件关键就看三点:
《民法典》第676条和《刑法》第313条规定,欠钱60万不还属于典型的民事债务纠纷,但若存在恶意转移财产、伪造证据等行为,构成拒不执行判决、裁定罪。法院一般会判决债务人限期还款并支付利息,若拒不履行将面临强制执行,包括查封房产、冻结账户甚至司法拘留。若查明债务人原本有还款能力却故意逃避债务,最高可判处7年有期徒刑。
很多人以为欠钱只是民事纠纷,但60万这个金额已经踩到刑事门槛边缘。去年杭州就有个案例:张某借款65万后假装破产,实际偷偷把房产过户给儿子,被以拒执罪判了2年半。法官主要看三点:1.是否有生效判决文书 2.是否具备还款能力 3.是否存在恶意逃避行为。
打工人最怕突然被约谈离职,但遇到协议解除劳动合很多人连最基本的赔偿标准都搞不清楚。《劳动合同法》第36条、46条、47条规定,协议离职本质是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一致解除合同,这种情况下单位必须支付经济补偿。补偿标准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年限计算,每满1年支付1个月工资,6个月以上不满1年按1年算,不满6个月支付半个月工资。这里说的月工资是指离职前12个月的平均工资,包含奖金、津贴等所有收入。
小王在公司干了3年7个月,月薪1万5,年终奖3万,那他的离职赔偿怎么算?计算平均工资:(1.5万×12个月+3万)÷12=1.75万。工作年限折算为4年(3年7个月按4年算)。应得赔偿金就是1.75万×4=7万元。不过要月工资超过当地社平工资3倍,计算时会按社平工资3倍封顶,且补偿年限不超过12年。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五十条规定,劳动关系解除或终止时,用人单位应当在办理工作交接时一次性付清劳动者工资。双方另有约定(离职后次月发薪日支付),则需遵守约定,但不得违反最迟不超过15天的法律底线。开除员工时,工资必须当场结清或按约定时间支付,拖工资超过15天即违法!
1. **当天结算才是王道**:很多老板觉得等月底统一发工资就行,但法律明确规定开除属于非正常离职,必须立即结算。张三被公司辞退,公司说下个月发薪日再给工资——这已经违法!
《劳动合同法》第38条和46条,当用人单位存在拖欠工资、未缴社保、强迫危险作业等违法行为时,劳动者可以主动解除劳动合同并要求N倍经济补偿。这个N=工作年限,半年以内按0.5算,超半年按1年算。干了3年半能拿4个月工资,干5个月只能拿0.5个月。!必须是用人单位真的违法,自己不想干了可不算数。
前同事小王的故事特别典型。公司连续3个月只发80%工资,老板还让他在没有防护设备的情况下操作化学药剂。他先是默默收集了工资条、排班表、工作环境照片,给HR发了封《被迫解除劳动合同通知书》。结果劳动仲裁判公司赔了他3.5个月工资,还补发了欠薪。
《劳动合同法》第46条、47条规定,用人单位在合法解除劳动合同的情形下,需要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金。补偿标准俗称N+1,这里的N指劳动者在本单位的工作年限,每满1年支付1个月工资,6个月以上不满1年按1年计算,不满6个月支付半个月工资。而+1特指用人单位未提前30天通知解除劳动合需额外支付1个月工资作为代通知金。
举个真实的案例:小王在某互联网公司干了3年8个月,月薪1.5万,突然收到裁员通知。HR说按N+1给补偿,怎么算?
《劳动合同法》第五十条规定,用人单位应当在解除或终止劳动合一次性付清劳动者工资。无论是员工主动辞职还是企业辞退,当天结清工资是企业的法定义务。不过深圳、上海等地方法规则允许在下一个工资支付日前结清(一般不超过3天),但全国大部分地区仍以当天结清为硬性要求。
去年有个开餐饮店的朋友就栽在这事上,辞退服务员时觉得晚两天发没关系,结果被员工反手一个劳动仲裁。不光要补发工资,还额外赔了半个月工资当补偿金。这可不是个别案例,现在劳动者维权意识越来越强,企业稍有不慎就面临法律风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