仲裁协议约定不明的处理
《仲裁法》第16条和第18条规定,有效的仲裁协议必须具备请求仲裁的意思表示、仲裁事项和选定的仲裁委员会三大要素。当出现仲裁机构名称错误、管辖范围模糊等约定不明情况时,法院会先让当事人协商补充协议。协商不成的,仲裁协议被认定无效,当事人可直接向法院提起诉讼。最高人民法院的司法解释特别强调,对于某地仲裁机构等表述,只要能够确定仲裁机构,协议仍然有效。
这些约定方式让你白忙活
去年有个建材公司的案例特别典型,合同里写着争议提交上海仲裁委处理,结果真出事了一查,上海根本没有上海仲裁委,只有上海国际经济贸易仲裁委员会。这种机构名称写错的情况特别常见,处理起来也最让人头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