职工一次性安置费计算

最近有粉丝在后台疯狂私信问:公司要裁员了,那个一次性安置费到底怎么算?今天咱们就搬出《劳动合同法》《企业破产法》这些硬核法律条文,给大家掰开了揉碎了讲清楚。记住啊,安置费可不是老板拍脑门定的数,它直接关系到你的社保缴纳年限、工资水平和离职原因三大要素。法律规定,经济补偿金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年限计算,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划重点:这个月工资是指离职前12个月的平均工资,包括奖金、补贴等所有收入!

手把手教你算清这笔分手费

举个栗子:小王在公司干了5年零3个月,月平均工资8000块。按法律规定,超过半年按整年算,所以小王能拿5.5个月的补偿,也就是8000×5.5=44000元。要是遇上公司破产清算,《企业破产法》113条,这笔钱还排在清偿顺序的前列,比税款还优先!不过要月工资超过当地社平工资三倍,北京现在是12000×3=36000,超过部分最多算12年工龄。

特殊情况要瞪大眼睛

要是你被诊断出职业病或者工伤,这补偿标准可就另当别论了。法律规定除了正常的经济补偿,还要支付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去年深圳就有个案例,电工老张因工伤被辞退,法院判公司多赔了18个月的工资!还有那些签了竞业限制协议的小伙伴,记得安置费里要包含竞业限制补偿金,是离职前12个月平均工资的30%,按月支付。

领钱流程不能马虎

第一步先跟HR确认离职性质,是协商解除还是经济性裁员。重点看解除劳动合同通知书上的原因描述,这个直接关系到能不能拿到安置费。要核对工资条、社保记录这些原始凭证,特别是年终奖、加班费这些容易漏算的项目。签协议时千万别被打包价综合补偿这些模糊表述忽悠了,必须白纸黑字写明各项明细。

职工一次性安置费计算

常见问题答疑专区

Q1:安置费要交税吗?

这个问题问得最多!财税〔2018〕164号文件,安置费在当地上年职工平均工资3倍数额以内的部分,免征个人所得税。超过部分才需要缴税。北京上年社平工资是12000元,3倍就是36000元,你拿到50000元安置费,那36000免税,剩下的14000按综合所得税率计算。

Q2:合同到期不续签有安置费吗?

这要看是谁不续签。是公司不愿意续签,《劳动合同法》46条必须支付经济补偿。但是你自己不想续签,除非公司降低原合同条件,否则是没有补偿的。有个诀窍:合同到期后继续工作满1个月还没签新合同的话,《劳动合同法实施条例》第6条,可以主张双倍工资哦!

Q3:协商金额谈不拢怎么办?

这时候千万稳住!建议走一协商二调解三仲裁的流程。先跟公司进行书面协商,保留所有沟通记录。协商不成就去企业所在地的劳动争议调解委员会申请调解,整个过程免费。调解失败,务必在离职后1年内申请劳动仲裁。去年上海有个案例,员工通过仲裁最终多拿了3个月工资的补偿。

Q4:工伤职工能多拿补偿吗?

必须的!《工伤保险条例》37条,除了正常的经济补偿,还能拿到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和伤残就业补助金。这两个补助金的标准每个省不一样,广东是按本人工资×伤残等级对应月份计算。五级伤残能拿10个月工资,每增加一级多2个月,最高到十级伤残也有4个月。

Q5:企业破产怎么确保拿到钱?

要在法院宣告破产之日起15日内,向管理人申报债权。重点准备劳动合同、工资流水、社保记录三件套。破产法规定,职工安置费属于优先债权,会排在普通债权人之前受偿。但要企业资产连职工工资都付不起,这时候可以申请启动政府垫付程序,很多地方都有工资保障应急资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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起诉
7日内审查
符合立案条件,7日内缴纳诉讼费
法院受理并立案
提前三天通知当事人,公开审理的提前三天进行公告
开庭审理
(简易程序三个月内审结),普通程序6个月内审结
宣布开庭 > 法庭调查 > 举证质证 > 法庭辩论 > 法庭调解
调解协议
达成调解协议,双方签收后生效
未达成调解协议
合议庭裁决或裁判
不同意
判决15日内,裁定10内提起上诉
启动二审程序
同意
当事人履行协议或申请执行
结案
公诉
7日内审查
一审庭审
正常审理(2-3个月)
一审宣判
提前3天通知当事人,公开审理的提前3天进行公告
有罪/无罪/不负刑事责任
不服判决,上诉(被告10日内)
向原审或上级法院提起上诉书
二审法院决定审理
全面审理,上诉不加刑
被害人及法定代理人提出(原告10日内)
一审法院回级监察员复查决定
确有错误,抗诉
向原法院提交抗诉书
不抗诉
法院立案
5日内
起诉状副本送达被告
15日内
举证答辩
被诉主提出答辩状,提供证据和行为依据
开庭审理
调解协议法院作出判决、裁定
上诉
收到上诉状之日起10日内提交书面答辩状
启动二审程序
不上诉
判决、裁定生效
结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