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能解除劳动合同6种人

《劳动合同法》第四十二条,企业在特定情况下不得单方面解除劳动合同,俗称不能开除的六种人。这六类人群的法律保护逻辑很简单:当劳动者处于特殊弱势状态时,企业需要承担更大的社会责任。张三确诊尘肺病正在治疗,李四刚生完孩子还在哺乳期,这时候被公司开除,法律必须给他们撑腰。下面我们用白话解读这六种免死金牌的情形。

不能解除劳动合同6种人

这六种人到底有多硬气?

第一种:职业病观察期老司机
隔壁老王在化工厂干了20年,最近查出肺部纤维化正在做职业病诊断。这时候老板要是敢让他卷铺盖走人,老王可以直接带着诊断书去劳动仲裁。法律规定从疑似职业病到最终确诊期间,企业必须供着员工。

第二种:工伤钢板侠
建筑工人小刘从脚手架摔下来,刚做完钢板固定手术还在恢复期。这时候项目经理要是嫌他请假太久想辞退,小刘可以直接甩出工伤认定书——法律规定1-6级伤残职工企业根本不能辞,7-10级也得等医疗期满。

第三种:医疗期病号
白领小林查出甲状腺癌需要长期治疗,她在公司10年的工龄,依法享有9个月的医疗期。这期间就算她天天住院,公司也得按月发工资缴社保。曾有企业老板吐槽:这哪是员工,简直是请了个祖宗,但法律规定就是如此。

第四种:三期女战士
怀孕7个月的会计小美,刚休完产假的销售主管张姐,还在哺乳期的设计师莉莉...这些三期女职工都是重点保护对象。某公司曾因辞退怀孕女员工被罚20万,老板痛心疾首:早知道她怀孕,面试时真该问清楚。

第五种:十五年功勋老臣
在国企干了28年的老张,距离退休只剩3年。最近企业改制要精简人员,领导想劝退他时突然发现:老张这种情况受法律特殊保护!气得直拍大腿:早知如此,五年前就该让他内退。

第六种:其他特殊护身符
工会主席任期内、集体合同协商代表履职期间等特殊身份,就像游戏里的无敌状态。某企业曾因开除工会主席,结果被判决恢复劳动关系并赔偿三年工资。

常见问题答疑

问题1:医疗期到底怎么计算?感冒发烧也算吗?

医疗期可不是请病假那么简单!工龄长短,医疗期从3个月到24个月不等。工作5年内的有3个月,10年内的有6个月。但普通感冒发烧不算,需要二甲以上医院出具的需停工治疗的诊断证明。

问题2:工伤认定前被辞退怎么办?

去年就有真实案例:外卖小哥送餐途中车祸,公司在他住院期间以旷工为由开除。法院判决公司赔偿18个月工资。记住!只要事故符合工伤认定条件,即便还没走完流程,企业也不能提前解除合同。

问题3:孕妇休完产假就能辞退吗?

错!三期保护持续到哺乳期结束(婴儿满1周岁)。某电商公司女运营休完产假返岗后,公司以架构调整为由辞退,结果被判赔偿产假工资差额+哺乳期损失共计26万。

问题4:老员工快退休了就能随意调岗?

58岁的老王被公司从管理岗调到门卫岗,这属于变相逼退。法律虽然没说不能调岗,但必须协商一致。调岗具有侮辱性或者大幅降薪,照样违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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起诉
7日内审查
符合立案条件,7日内缴纳诉讼费
法院受理并立案
提前三天通知当事人,公开审理的提前三天进行公告
开庭审理
(简易程序三个月内审结),普通程序6个月内审结
宣布开庭 > 法庭调查 > 举证质证 > 法庭辩论 > 法庭调解
调解协议
达成调解协议,双方签收后生效
未达成调解协议
合议庭裁决或裁判
不同意
判决15日内,裁定10内提起上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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同意
当事人履行协议或申请执行
结案
公诉
7日内审查
一审庭审
正常审理(2-3个月)
一审宣判
提前3天通知当事人,公开审理的提前3天进行公告
有罪/无罪/不负刑事责任
不服判决,上诉(被告10日内)
向原审或上级法院提起上诉书
二审法院决定审理
全面审理,上诉不加刑
被害人及法定代理人提出(原告10日内)
一审法院回级监察员复查决定
确有错误,抗诉
向原法院提交抗诉书
不抗诉
法院立案
5日内
起诉状副本送达被告
15日内
举证答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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开庭审理
调解协议法院作出判决、裁定
上诉
收到上诉状之日起10日内提交书面答辩状
启动二审程序
不上诉
判决、裁定生效
结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