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己买房父母还月供房子谁的

自己买房父母还月供房子谁的

后台老有粉丝私信问:"我签的购房合同,爸妈在帮忙还房贷,这房子到底归谁?"今天咱们直接甩《民法典》条文来说话。第二百零九条,不动产物权以登记为准,房本上写谁名法律就认谁是房主。重点来了!第二百四十条明确所有权人对自己的不动产享有占有、使用、收益和处分的权利。简单说,哪怕1分钱房贷没还过,只要房产证是您的名字,从法律层面这房就是您的。

现实比法条复杂100倍的家庭账

上个月刚处理个案子:小王首付自己出的,每月1.2万房贷父母帮着还了3年。现在要结婚,父母突然要求在房本上加名。小伙儿觉得特委屈:"当初说好是资助,现在咋变合伙买房了?"

这种情况太常见了!很多父母嘴上说着"就当送你的",真到谈婚论嫁时又开始计较。特别是家里有兄弟姐妹的,老人担心财产分配不均。我见过最绝的案例,老两口把转账记录全留着,起诉儿子要求返还43万房贷,法院还真判了部分返还。

这里有个关键知识点:父母还贷的钱算借款还是赠与?法律上默认是赠与,但要是父母能拿出借条、聊天记录等证据,就被认定为借款。去年北京朝阳法院判的案子,女儿输了官司就是因为母亲保留着"先帮你垫着"的微信记录。

聪明人都在做的3件事

第一招:签份《资金性质说明书》。别整复杂,就写清楚"父母自愿资助,无需返还",双方签字按手印。第二招:单独开张卡走账。每月房贷从这张卡扣,父母转账备注"赠与"。第三招:每年做个家庭会议记录,手机录个视频存档。这三板斧下去,能防99%的纠纷。

最近帮个95后小姑娘做的方案更绝:她让父母把月供钱折算成首付,重新签借款协议。现在房子增值部分跟父母分成,既保障父母权益,又不影响房屋所有权。这种新型家庭契约,特别适合独生子女家庭。

血的教训:这些雷区千万别踩

有个客户把收房款打到父亲卡上,结果父亲用这钱炒股赔光。更惨的是,父亲去世后,兄弟姐妹拿着转账记录来分房产。还有个更狗血的,男方父母帮忙还贷5年,离婚时主张房产份额,女方差点被分走半套房。

记住这三不原则:不混用账户、不留空白借条、不随意变更还款人。遇到过最惨案例,小伙儿图省事让父亲当共同还款人,结果父亲成老赖,直接导致房子被查封。

常见问题答疑

父母还贷能要回钱吗?

没特别约定的话,要不回!但有证据证明是借款,法院支持返还本金。去年杭州中院判例显示,这种情况最高能追回70%本金。

离婚时对方能分父母还贷部分吗?

关键看是否婚后还贷。是婚后父母还贷,除非明确赠与个人,否则配偶有权分增值部分。有个案例女方成功分走父母帮忙还贷对应的50%增值,相当于白赚40万。

怎么证明是赠与不是借款?

转账备注写"赠与",保留"不用还"的聊天记录,最好做个公证。见过最狠的操作,让父母在生日贺卡上写"房贷就当生日礼物",这招在法庭上特管用。

阅读此文章的还浏览了

起诉
7日内审查
符合立案条件,7日内缴纳诉讼费
法院受理并立案
提前三天通知当事人,公开审理的提前三天进行公告
开庭审理
(简易程序三个月内审结),普通程序6个月内审结
宣布开庭 > 法庭调查 > 举证质证 > 法庭辩论 > 法庭调解
调解协议
达成调解协议,双方签收后生效
未达成调解协议
合议庭裁决或裁判
不同意
判决15日内,裁定10内提起上诉
启动二审程序
同意
当事人履行协议或申请执行
结案
公诉
7日内审查
一审庭审
正常审理(2-3个月)
一审宣判
提前3天通知当事人,公开审理的提前3天进行公告
有罪/无罪/不负刑事责任
不服判决,上诉(被告10日内)
向原审或上级法院提起上诉书
二审法院决定审理
全面审理,上诉不加刑
被害人及法定代理人提出(原告10日内)
一审法院回级监察员复查决定
确有错误,抗诉
向原法院提交抗诉书
不抗诉
法院立案
5日内
起诉状副本送达被告
15日内
举证答辩
被诉主提出答辩状,提供证据和行为依据
开庭审理
调解协议法院作出判决、裁定
上诉
收到上诉状之日起10日内提交书面答辩状
启动二审程序
不上诉
判决、裁定生效
结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