婚后父母买房给子女怎么证明

《民法典》第1063条,婚后父母全额出资购房且明确表示赠与子女个人的房产,属于夫妻一方的个人财产。但现实中很多人因为"不会证明",导致离婚时房子被当成共同财产分割。要证明父母买房属于子女个人财产,必须满足三个条件:1.父母出资的完整证据链;2.明确的单方赠与意思表示;3.房产登记在子女个人名下。三者缺一不可,否则都被认定为夫妻共同财产。

父母血汗钱买的房 凭什么变成夫妻共同财产?

去年有个案子特别典型:小王父母卖掉老家房子,给在深圳工作的儿子付了首付。老两口想着反正就一个儿子,直接在购房合同上写了小王名字。结果小两口闹离婚时,法院判决女方有权分割房产增值部分,理由是父母没签赠与协议,首付款视为对夫妻双方的赠与。

这种情况每天都在发生!很多父母觉得"我出钱买房写孩子名字天经地义",却不知道法律上默认婚后赠与属于夫妻共同财产。要守住这份家产,必须做好三件事:

救命的三份证据 少一样都人财两空

第一招:签赠与协议要带指纹印。我见过最狠的父母,拉着儿子儿媳去公证处签协议,当场录像说:"这300万是我们老两口的棺材本,只给儿子个人,跟儿媳没关系"。虽然场面尴尬,但确实管用。

第二招:银行流水要做标记。有位阿姨每次给儿子转房款都备注"赠与王小某个人购房款",离婚时法官直接采信了这些备注。千万别用现金!有个案子父母取了80万现金给儿子,离婚时根本说不清钱的去向。

婚后父母买房给子女怎么证明

第三招:房产证千万别加名。张叔家就是反面教材,觉得加儿媳名字显得大气,结果离婚被分走半套房。记住:登记在子女个人名下+公证赠与协议=双保险。

这些骚操作会让你赔了房子又折兵

案例一:帮还房贷最危险!李姐每月帮儿子还2万房贷,觉得是自己出的钱。结果离婚时法院认定还贷部分属于对夫妻双方的资助,女方照样能分钱。

案例二:装修款不算购房款!陈阿姨花了50万给儿子装修婚房,离婚时这钱被认定为共同消费,一分都要不回来。

案例三:借名买房风险大!王叔用儿子名字买学区房,结果儿子离婚时,房子直接被认定为夫妻共同财产,老两口连居住权都没了。

常见问题答疑

问题一:签了赠与协议还要公证吗?

公证不是必须的,但经过公证的协议法律效力更强。涉及大额房产,建议花几千块做公证。有个案子因为没公证,对方律师质疑协议真实性,拖了两年才结案。

问题二:父母出首付小两口还贷怎么办?

这种情况最复杂!首付部分可以约定为个人财产,但还贷部分默认属于夫妻共同财产。建议签订书面协议明确还贷资金来源,最好由父母账户直接还贷。

问题三:买房时没说清楚,现在补协议来得及吗?

只要没闹离婚都来得及!可以补签赠与协议,重点要写清楚"该赠与系对子女个人的赠与,不属于夫妻共同财产"。记得让子女配偶签字确认知晓此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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起诉
7日内审查
符合立案条件,7日内缴纳诉讼费
法院受理并立案
提前三天通知当事人,公开审理的提前三天进行公告
开庭审理
(简易程序三个月内审结),普通程序6个月内审结
宣布开庭 > 法庭调查 > 举证质证 > 法庭辩论 > 法庭调解
调解协议
达成调解协议,双方签收后生效
未达成调解协议
合议庭裁决或裁判
不同意
判决15日内,裁定10内提起上诉
启动二审程序
同意
当事人履行协议或申请执行
结案
公诉
7日内审查
一审庭审
正常审理(2-3个月)
一审宣判
提前3天通知当事人,公开审理的提前3天进行公告
有罪/无罪/不负刑事责任
不服判决,上诉(被告10日内)
向原审或上级法院提起上诉书
二审法院决定审理
全面审理,上诉不加刑
被害人及法定代理人提出(原告10日内)
一审法院回级监察员复查决定
确有错误,抗诉
向原法院提交抗诉书
不抗诉
法院立案
5日内
起诉状副本送达被告
15日内
举证答辩
被诉主提出答辩状,提供证据和行为依据
开庭审理
调解协议法院作出判决、裁定
上诉
收到上诉状之日起10日内提交书面答辩状
启动二审程序
不上诉
判决、裁定生效
结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