买二手房别人还有房贷怎么办

《民法典》第406条规定,抵押期间抵押人可以转让抵押财产,但必须及时通知抵押权人(银行)。原业主的房贷未还清时,房子在法律上仍处于抵押状态。作为买家,你有权要求卖家在交易前完成房贷解押,或通过资金监管方式确保交易安全。最关键的是要在《房屋买卖合同》中明确约定解押责任和违约责任,必要时可要求卖家提供阶段性担保。

二手房带房贷交易的三种常见方式

第一种:卖家自己掏钱解押 最安全的操作就是让卖家用自有资金还清房贷。王先生看中一套总价300万的房子,卖家还剩80万房贷,可以约定卖家在签约后15个工作日内办理解押手续。买家最好到银行柜台亲眼看着转账还款,拿到《贷款结清证明》和《他项权证注销材料》才算稳妥。

第二种:用买家的首付款解押(高风险!) 很多中介会建议用买家的首付帮卖家解押,但这里有个大坑!就发生过买家垫付50万首付后,卖家卷款跑路的案例。非要走这个流程,一定要通过第三方资金监管账户操作,确保钱直接打进银行还款账户,并且约定“解押失败全额退款+赔偿”。

买二手房别人还有房贷怎么办

第三种:带押过户新模式(推荐!) 自然资源部新推的“带押过户”政策是个神器,卖家不用先还贷就能直接过户。目前全国100多个城市已开通,流程是:买卖双方和银行签三方协议→买家申请新贷款→银行同步完成解押和过户→卖家收到房款。整个过程像支付宝担保交易一样安全,还能省去1-2个月的解押时间。

必须避开的三大雷区

雷区1:轻信口头承诺 千万别信卖家说的“过户后马上还贷”,见过太多过户后房子还被银行查封的案例。一定要在合同里写明“房屋必须无抵押过户”,并且约定每逾期一天按总房款0.5%赔付违约金。

雷区2:忽略征信查询 建议签约前让卖家打印《个人征信报告》,重点看三个信息:①剩余房贷金额是否和产调一致 ②是否有其他民间借贷抵押 ③是否被列入失信名单。去年杭州就有买家过户后发现房子还有二次抵押,多背了200万债务。

雷区3:跳过资金监管 无论中介怎么忽悠,房款一定要走银行监管账户。有个实用技巧:可以要求监管账户设置“双重放款条件”——既要完成过户登记,又要确认抵押权已注销。这样哪怕过户后发现问题,钱还在监管账户里没放给卖家。

常见问题解答

问题1:卖家不配合解押怎么办? 答:立即启动法律程序!先向房管局申请异议登记(20天内有效),起诉要求继续履行合同并赔偿损失。记得收集银行还款记录、催告函等证据,这种情况法院判买家胜诉。

问题2:房贷没还清能直接过户吗? 答:后可以!通过“带押过户”政策,全国已有超过15万套房源成功交易。要满足三个条件:①房子是个人产权 ②房贷是商业贷款(公积金贷款暂不支持) ③买方需办理房贷

问题3:帮卖家垫资解押要什么? 答:务必做到四步走:①签《垫资解押协议》明确借款用途 ②让卖家抵押其他财产做担保 ③通过公证处提存资金 ④在房管局同步办理网签备案。记住:垫资金额不要超过首付款的70%。

阅读此文章的还浏览了

起诉
7日内审查
符合立案条件,7日内缴纳诉讼费
法院受理并立案
提前三天通知当事人,公开审理的提前三天进行公告
开庭审理
(简易程序三个月内审结),普通程序6个月内审结
宣布开庭 > 法庭调查 > 举证质证 > 法庭辩论 > 法庭调解
调解协议
达成调解协议,双方签收后生效
未达成调解协议
合议庭裁决或裁判
不同意
判决15日内,裁定10内提起上诉
启动二审程序
同意
当事人履行协议或申请执行
结案
公诉
7日内审查
一审庭审
正常审理(2-3个月)
一审宣判
提前3天通知当事人,公开审理的提前3天进行公告
有罪/无罪/不负刑事责任
不服判决,上诉(被告10日内)
向原审或上级法院提起上诉书
二审法院决定审理
全面审理,上诉不加刑
被害人及法定代理人提出(原告10日内)
一审法院回级监察员复查决定
确有错误,抗诉
向原法院提交抗诉书
不抗诉
法院立案
5日内
起诉状副本送达被告
15日内
举证答辩
被诉主提出答辩状,提供证据和行为依据
开庭审理
调解协议法院作出判决、裁定
上诉
收到上诉状之日起10日内提交书面答辩状
启动二审程序
不上诉
判决、裁定生效
结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