离婚时房子如果有房贷怎么办理
《民法典》第1087条和《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民法典〉婚姻家庭编的解释(一)》,离婚时房产分割需区分是否属于夫妻共同财产。若房子有未还清的房贷,在法律上需明确两个核心问题:房屋权属划分和房贷债务承担。房子归谁、贷款谁来还,需通过协商或法院判决解决。若房产是婚后购买且登记在双方名下,原则上属于共同财产,房贷也属于共同债务,离婚后双方仍需共同偿还。但需还贷资金来源、产权登记、出资贡献等因素综合判定。
离婚时房子带房贷,到底该怎么处理?
很多夫妻离婚时最头疼的就是“带房贷的房子”。下面用大白话讲清楚几种常见处理方式:
1. 协商一致:谁要房,谁还贷
双方能坐下来谈,最简单的办法就是:想要房子的一方继续还房贷,并给对方补偿款。补偿款怎么算?是(房屋当前价值 - 剩余贷款)÷2。房子现在值300万,贷款还剩100万,补偿款就是(300-100)/2=100万。 但要!银行可不管你们离婚协议怎么写,贷款合同是夫妻双方签的字,哪怕离婚协议约定贷款归一方,银行仍有权向两人追债!所以最好让银行重新签贷款合同(俗称“转按揭”),但现实是很多银行不给办...
2. 谈不拢?法院怎么判
闹上法庭,法官主要看三点: - 房子登记在谁名下:婚前个人买房且登记在一方名下,判给登记方的概率大 - 谁实际在还贷:工资卡流水显示主要还款人 - 子女抚养权归属:带孩子的一方优先获得房屋居住权 有个真实案例:小王和小李离婚,房子是小王婚前首付,婚后两人共同还贷。法院判房子归小王,但小李能拿(婚后还贷部分+增值部分)÷2的补偿。婚后还了50万贷款,房子从200万涨到300万,小李能拿(50+50×50%)=75万。
3. 终极办法:卖房分钱
两人都不想要房(或者要不起),可以直接卖房!还完银行贷款后,剩下的钱对半分。不过现在二手房不好卖,要降价,建议先签协议约定“卖房底价”,避免扯皮。
常见问题答疑
问题1:离婚后能把房贷转到一个人名下吗?
答:理论上可以,但需要银行同意!《民法典》第551条,债务转移必须经债权人(银行)同意。银行会审核接收方的还款能力,收入不够拒绝。这时候可以尝试找担保人,或者把房子抵押给银行作为增信措施。
问题2:对方不配合过户怎么办?
答:法院判决或离婚协议已明确房产归属,可以申请强制执行。带着判决书到房管局,要求强制过户并注销对方产权份额。对方拒不还贷导致房子被拍卖,你可以向法院起诉追偿损失。
问题3:婚前我付的首付,婚后共同还贷,离婚时怎么算?
答:这种情况最复杂!最高人民法院司法解释,房屋归登记方所有,但婚后共同还贷及对应增值部分要给对方补偿。计算公式:补偿款=(共同还贷本息总额 ÷ 总购房成本)× 房屋现值 × 50%。总购房成本100万(首付30万+贷款70万),共同还了20万本息,房子涨到150万,补偿款就是(20/100)×150×50%=15万。
问题4:协议离婚约定房贷归对方,后来ta不还款影响我征信怎么办?
答:赶紧替对方还贷!虽然离婚协议约定债务归对方,但银行仍有权向你追债。还清后可以凭离婚协议向法院起诉追偿,建议在离婚时就让对方提供抵押担保(用其他房产做抵押),防止被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