闹离婚一方拒绝还房贷怎么办理

《民法典》第1064条规定,婚后共同还贷部分属于夫妻共同债务。即使离婚诉讼期间,双方仍有连带偿还责任。若一方故意断供,银行有权要求双方共同承担违约责任,法院在财产分割时也会考虑过错方责任。

闹离婚一方拒绝还房贷怎么办理

真实案例:断供三个月后房子被查封

去年杭州就发生过典型案例:王先生为报复妻子,连续3个月拒还月供。银行将二人告上法庭,最终不仅房子被拍卖,两人还被列入征信黑名单。法院判决时,将王先生应分得的财产直接抵扣了赔偿金。

遇到这种情况必做的4件事

1. 立即联系银行说明情况,协商暂由单方还款
2. 到房管局调取《商品房买卖合同》和还款记录
3. 收集对方收入证明、银行流水等财产证据
4. 向法院申请财产保全,防止对方转移资产

小心这些致命误区!

× 觉得分居就不用管房贷(银行照样追究)
× 赌气跟着停供(征信记录保留5年)
× 私下写协议约定由对方承担(对外不具法律效力)
× 擅自转卖房产(构成恶意转移财产)

聪明人的3种应对策略

策略一:设立共管账户
双方各存50%月供到指定账户,由银行自动划扣,全程留痕。

策略二:申请"带押过户"
新政策下无需结清贷款就能交易,卖房后按比例分割房款。

策略三:债务置换协议
将房贷转为个人债务,需公证处公证+银行同意变更借款人。

常见问题解答

Q:对方死活不还贷,我能申请强制划账吗?

A:可以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直接从对方工资卡划扣月供。但需要提供还款记录、贷款合同等完整证据链。

Q:怎么避免对方赖账影响我的征信?

A:三步自救:1. 单独偿还并保留凭证 2. 向公证处申请提存还款 3. 在离婚诉讼中主张追偿权。

Q:必须要把房子卖掉才能解决吗?

A:不是必选项!可通过竞价取得产权(出价高者得房并承担贷款)、出租房产以租养贷、或协商延长贷款期限。

Q:签过婚内协议约定房贷归对方,有效吗?

A:对内有效可追偿,对外仍需共同担责。建议办理贷款人变更手续,否则银行仍有权追讨两人。

Q:法院判决后对方仍不执行怎么办?

A:立即申请冻结对方所有账户,包括支付宝/微信支付。可向法院申请将其列入失信人名单,限制高消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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起诉
7日内审查
符合立案条件,7日内缴纳诉讼费
法院受理并立案
提前三天通知当事人,公开审理的提前三天进行公告
开庭审理
(简易程序三个月内审结),普通程序6个月内审结
宣布开庭 > 法庭调查 > 举证质证 > 法庭辩论 > 法庭调解
调解协议
达成调解协议,双方签收后生效
未达成调解协议
合议庭裁决或裁判
不同意
判决15日内,裁定10内提起上诉
启动二审程序
同意
当事人履行协议或申请执行
结案
公诉
7日内审查
一审庭审
正常审理(2-3个月)
一审宣判
提前3天通知当事人,公开审理的提前3天进行公告
有罪/无罪/不负刑事责任
不服判决,上诉(被告10日内)
向原审或上级法院提起上诉书
二审法院决定审理
全面审理,上诉不加刑
被害人及法定代理人提出(原告10日内)
一审法院回级监察员复查决定
确有错误,抗诉
向原法院提交抗诉书
不抗诉
法院立案
5日内
起诉状副本送达被告
15日内
举证答辩
被诉主提出答辩状,提供证据和行为依据
开庭审理
调解协议法院作出判决、裁定
上诉
收到上诉状之日起10日内提交书面答辩状
启动二审程序
不上诉
判决、裁定生效
结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