拆迁安置房的买卖合同有效吗
拆迁安置房买卖合同是否有效,要看房屋性质和合同签订时的条件!《民法典》第143条,满足"双方具备民事行为能力+真实意思表示+不违反法律强制性规定"的合同就有效。但重点在于"法律强制性规定"——各地政府常规定安置房5年内不得上市交易,这时候签的买卖合同就被认定无效!
一、拆迁安置房买卖合同到底藏着哪些坑?
去年我经手过一个案子:老王买了套未满5年的安置房,结果卖家反悔,法院判决合同无效要求退房。这种案例全国每天都在上演,主要原因就三个:
1. 限售期问题:全国90%城市规定安置房5年内不得交易,这个期限从房产证登记日期开始算。很多买家以为签了合同就安全,实际上没过户期间风险巨大。
2. 产权不清晰:遇到过一家兄弟姐妹共有安置房,一人偷偷卖房,其他继承人知道后直接起诉要房,买家钱房两空。
3. 税费炸弹:杭州曾有人买安置房5年后过户,发现要补缴土地出让金高达房价20%,买卖双方当场撕破脸。
二、签合同前必须检查的5份文件
建议购房者要求卖家出示:
① 拆迁补偿协议原件(看被安置人名单)
② 选房确认单(确认房号)
③ 房屋初始登记证明(判断是否符合办证条件)
④ 完税凭证(避免替卖家补税)
⑤ 户口迁出证明(特别是学区房)
去年南京的案例:买家没查拆迁协议,后来发现房子还有3个共有人,打官司折腾了2年才拿回房款。
三、手把手教你签"防反悔"合同
记住这3个救命条款一定要写进合同:
1. 违约金翻倍条款:"若因卖方原因导致交易失败,需赔偿房屋现价与合同价的200%差额"
2. 过户接力条款:"卖家须在具备过户条件后3日内配合办理,逾期每日按总房款千分之一赔偿"
3. 第三方见证条款:最好找公证处做买卖预约合同公证,广州已有判例支持经公证的合同效力
四、常见问题快问快答
问题1:没房产证的安置房买卖合同有效吗?
答:分情况!只是暂时没办证但已经具备办证条件,合同有效;压根不符合办证条件(小产权安置房),合同无效。
问题2:卖家在限售期内反悔怎么办?
答:可以起诉要求赔偿!虽然合同被认定无效,但《民法典》第157条,卖家需赔偿买家房屋差价损失。上海判例支持买家获得60%的房价上涨赔偿。
问题3:安置房过户时要交哪些巨额费用?
答:三大隐形费用要警惕:①土地出让金(房价3%-10%)②差额营业税(居住未满5年)③个人所得税(按差额20%征收),总费用高达房价的25%!
问题4:夫妻一方偷偷卖安置房有效吗?
答:风险极大!安置房属于夫妻共同财产,必须双方签字。苏州新案例:妻子单独卖房,丈夫不知情,法院判决合同无效。
问题5:安置房70年产权从什么时候算?
答:很多人不知道!安置房土地使用权年限从开发商拿地时间开始计算,比商品房少十几年。一定要查原始土地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