夫妻共同共有房产改为个人所有怎么办理

《民法典》第1065条规定,夫妻可以通过书面协议约定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归各自所有。若要将共同共有房产转为个人所有,核心流程是:双方协商一致→签订财产协议→办理不动产变更登记。这里要特别房产存在贷款或抵押,需要先取得银行同意才能变更产权。

夫妻共同共有房产改为个人所有怎么办理

手把手教你办理房产共有转单独所有

最近帮朋友办了套房子过户,整个过程就跟打游戏通关似的。第一步得先说服另一半签字,这可比打BOSS还难!我俩当时就找了个咖啡厅,把《财产约定协议》摊在桌上,白纸黑字写着"某某路XX号房产归甲方单独所有",签完字还得按手印,场面整得跟签卖身契似的。

去公证处那天,排队的人比网红奶茶店还多。公证员拿着协议反复确认:"你们是自愿的吧?没受胁迫吧?"问得我朋友对象脸都绿了。完事拿着公证书去不动产中心,工作人员拿着材料反复核对,突然来一句:"这房子还有80万贷款没还清呢?"得,又得跑银行办同意书。

最坑的是税费这块,本来以为就交个工本费,结果冒出个契税。工作人员解释:"虽然你们是夫妻,但产权性质变了就得按赠与缴税。"愣是多花了万把块钱,朋友直呼肉疼。所以说啊,办这事光有感情不够,还得准备好真金白银。

这些坑千万别踩!过来人的血泪教训

见过最惨的案例是王先生,偷偷把老婆名字从房本上去掉了。结果离婚时法院认定无效,房子还是对半分。为啥?因为他伪造了妻子签名!现在不仅要赔房子,还涉嫌刑事犯罪。

还有对夫妻更绝,房子转给男方后,女方反手就去法院主张撤销。理由竟然是签协议时刚生完孩子,精神状态不好。法官调取监控,发现她签字时中气十足地骂老公没买月子餐,协议被判有效。所以说,程序合法比什么都重要。

建议各位一定要做好三件事:1.全程录音录像 2.选择工作日白天办理 3.最好让律师起草协议。别省那点律师费,比起将来损失的房产,这点钱真不算啥。

常见问题答疑

问题1:对方不同意怎么办?

协商不成,只能通过诉讼解决。但法院不会支持单方变更请求,除非能证明房产完全由个人财产购买。用婚前存款全额买房,且有完整的资金流水证明。

问题2:有贷款的房子能办理吗?

需要先联系贷款银行,大部分银行要求结清贷款或变更贷款人。有的银行可以办理抵押权人变更,但要重新审核资质,需要提供担保人。

问题3:需要缴纳哪些费用?

主要包含公证费(房产价值的0.2%-0.5%)、契税(3%)、工本费(80元左右)。是婚后房产,还要按赠与方式缴纳个人所得税(差额的20%)。

问题4:办理后对方还能要回房产吗?

经过公证的协议具有强制执行力,除非能证明存在欺诈、胁迫等情形。但是口头约定或私下协议,对方可以随时反悔。

问题5:离婚后还能办理吗?

离婚后需要通过离婚协议约定房产归属,在民政局备案后办理过户。离婚时未做约定,需在离婚后1年内提起诉讼,超过时效法院不受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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起诉
7日内审查
符合立案条件,7日内缴纳诉讼费
法院受理并立案
提前三天通知当事人,公开审理的提前三天进行公告
开庭审理
(简易程序三个月内审结),普通程序6个月内审结
宣布开庭 > 法庭调查 > 举证质证 > 法庭辩论 > 法庭调解
调解协议
达成调解协议,双方签收后生效
未达成调解协议
合议庭裁决或裁判
不同意
判决15日内,裁定10内提起上诉
启动二审程序
同意
当事人履行协议或申请执行
结案
公诉
7日内审查
一审庭审
正常审理(2-3个月)
一审宣判
提前3天通知当事人,公开审理的提前3天进行公告
有罪/无罪/不负刑事责任
不服判决,上诉(被告10日内)
向原审或上级法院提起上诉书
二审法院决定审理
全面审理,上诉不加刑
被害人及法定代理人提出(原告10日内)
一审法院回级监察员复查决定
确有错误,抗诉
向原法院提交抗诉书
不抗诉
法院立案
5日内
起诉状副本送达被告
15日内
举证答辩
被诉主提出答辩状,提供证据和行为依据
开庭审理
调解协议法院作出判决、裁定
上诉
收到上诉状之日起10日内提交书面答辩状
启动二审程序
不上诉
判决、裁定生效
结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