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子还在还房贷是名下财产吗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规定,只要房产证登记在你名下,即便还在还房贷,房子就属于你的合法财产。但要的是,银行作为抵押权人,在你还清贷款前对房屋享有优先受偿权。简单来说就是:房子是你的,但钥匙上挂着银行的"小锁头",只有彻底还完月供才能完全自由处置。

按揭房的真实身份:甜蜜的负担

小明三年前买了套婚房,首付30%后月供8000元。现在闹离婚时才发现,这套"名下财产"远比他想象的复杂。虽然房产证上明明白白写着他的名字,但银行每个月都会准时发来催款短信提醒:这房子可还没完全属于你!

这种情况就像网购分期付款的手机,东西你可以随便用,但没付完尾款前商家始终保留追索权。不过房子可比手机复杂多了,它涉及到的法律关系能串起整个民法体系:物权、债权、婚姻家庭、继承...随便哪个环节处理不好都引发纠纷。

房贷房主的五大生存指南

第一招:牢记"房本在手≠随心所欲"。想转卖?得先跟银行打招呼办理解押;想加名?得考虑贷款合同变更;想出租?虽然可以但最好在合同里注明房屋抵押状态。

第二招:月供记录就是你的信用勋章。连续逾期不仅被银行收房,还会在征信报告上留下永久疤痕。建议设置自动还款+提前两日余额提醒的双保险。

房子还在还房贷是名下财产吗

第三招:提前还贷要算清经济账。别被"无债一身轻"冲昏头脑,先比较下投资收益和贷款利率,候让钱生钱比提前还款更划算。

那些年我们掉过的坑

案例一:王女士离婚时坚持要房,结果发现前夫偷偷断供三个月,房子即将被拍卖。教训:分割房贷房时要同步监管还款账户。

案例二:张先生继承父亲未还完贷的房产,被要求一次性清偿200万贷款。血泪经验:继承的不只是资产,还有对应的债务。

案例三:李小姐想卖房置换,发现解押手续要等三个月,错过最佳购房时机。提醒:二手房交易要预留充足解押时间。

常见问题答疑

问题1:没还清贷款能加配偶名字吗?

需要银行同意变更贷款合同,实操中多数银行要求先结清贷款。就像租的房子不能随便装修,抵押中的房产也不能随意变更产权。

问题2:断供多久会失去房子?

连续3个月或累计6次逾期,银行就会启动法律程序。从起诉到拍卖大概需要1-2年,这期间补缴欠款还能挽救。

问题3:父母帮忙还贷算赠与吗?

没有特别约定,被认定为借款。建议通过书面协议明确性质,就像外卖订单要写明不要葱花一样重要。

问题4:房贷房能作为公司注册资本吗?

理论上可以评估后注资,但需要银行出具同意书。就像带着宠物住酒店,得先问问店家是否允许。

阅读此文章的还浏览了

起诉
7日内审查
符合立案条件,7日内缴纳诉讼费
法院受理并立案
提前三天通知当事人,公开审理的提前三天进行公告
开庭审理
(简易程序三个月内审结),普通程序6个月内审结
宣布开庭 > 法庭调查 > 举证质证 > 法庭辩论 > 法庭调解
调解协议
达成调解协议,双方签收后生效
未达成调解协议
合议庭裁决或裁判
不同意
判决15日内,裁定10内提起上诉
启动二审程序
同意
当事人履行协议或申请执行
结案
公诉
7日内审查
一审庭审
正常审理(2-3个月)
一审宣判
提前3天通知当事人,公开审理的提前3天进行公告
有罪/无罪/不负刑事责任
不服判决,上诉(被告10日内)
向原审或上级法院提起上诉书
二审法院决定审理
全面审理,上诉不加刑
被害人及法定代理人提出(原告10日内)
一审法院回级监察员复查决定
确有错误,抗诉
向原法院提交抗诉书
不抗诉
法院立案
5日内
起诉状副本送达被告
15日内
举证答辩
被诉主提出答辩状,提供证据和行为依据
开庭审理
调解协议法院作出判决、裁定
上诉
收到上诉状之日起10日内提交书面答辩状
启动二审程序
不上诉
判决、裁定生效
结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