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济补偿金基数

说到经济补偿金基数,《劳动合同法》第四十七条写得明明白白:经济补偿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这里的月工资可不是你理解的一个月工资,而是指劳动者在劳动合同解除或者终止前十二个月的平均工资。这个基数计算可是有讲究的,要包括基本工资、奖金、津贴、补贴等货币性收入,但像什么防暑降温费、过节费这些福利性质的费用可不包含在内哦。

经济补偿金基数的那些门道

举个栗子,小王在公司干了3年被辞退,前12个月工资分别是:基本工资8000元,每月绩效2000-5000元不等,年底还拿了3万年终奖。这时候基数可不是简单的(8000×12+年终奖)/12这么算,得把每个月实际到手的钱都算进去。小王全年绩效平均每月3000元,年终奖摊到每个月就是2500元,那他的月平均工资就是8000+3000+2500=13500元。

不过这里有个特殊情况要!小王月工资比公司所在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三倍还高,那基数就要封顶了。当地社平工资是8000元,小王月薪30000元,那计算基数只能按24000元来算。这个三倍封顶的规定,很多高薪白领都栽过跟头。

还有更复杂的案例,老张在工厂干了15年,期间工资结构变过好几次。前5年月薪5000,中间5年涨到8000,5年拿10000。这种情况可不是简单的(5000+8000+10000)÷3,而是要精确计算离职前12个月的实际收入。一年他每个月实际到手11000元(含各种补贴),哪怕之前工资再高,基数也得按这11000元算。

经济补偿金基数5大灵魂拷问

1. 加班费算不算在基数里?

必须算!《劳动合同法实施条例》第二十七条,经济补偿金的月工资包含计时工资、计件工资、奖金、津贴和补贴等全部货币性收入。加班费作为劳动报酬的一部分,当然要计入基数。不过要的是,必须是离职前12个月内实际发放的加班费,那些还没到账的可不能算进去。

经济补偿金基数

2. 年终奖怎么折算进月工资?

这个问题让很多人头大。小李去年拿了36000元年终奖,离职前12个月里这个年终奖要怎么算?正确的做法是把年终奖平摊到对应的12个月里。这3.6万是的年终奖,在1月发放,而小李是6月离职的,那么这3.6万就要平均到1月至1月的计算周期内。

3. 工资超过社平三倍怎么破?

像在北京上海这些大城市,很多高管月薪都是四五万起步。当地社平工资是10000元,他们的基数就要卡在30000元这条线上。但有个例外情况——公司能证明员工的真实工资就是高于三倍,而且双方有明确约定,这种情况下可以按实际工资计算。不过这种操作需要专业的法律文件支持,普通打工人很难实现。

4. 试用期被辞退有补偿金吗?

这个问题超多人问!试用期被证明不符合录用条件,公司是不用支付补偿金的。但是公司主动提出协商解除,或者存在违法解除的情形,哪怕在试用期也要按N+1的标准支付补偿金。基数计算方式和正式员工完全一样,都是前12个月的平均工资。

5. 没签劳动合同怎么算基数?

这种情况反而简单!只要能证明实际劳动关系存在,基数就按实际发放的工资计算。银行流水、工资条、个税记录都是有力证据。要是公司用私人账户发工资,记得保存好转账记录。曾经有个案例,员工用老板微信发的这个月辛苦费记录,成功证明了工资数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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