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同天灾人祸约定

《民法典》第180条和590条,不可抗力条款被称为合同的安全阀。简单说就是遇到地震、台风、疫情这种人力无法抗拒的突发事件导致合同无法履行时,法律允许当事人部分或全部免责。但要!这个条款不是自动生效的,必须满足三个条件:事件无法预见、无法避免、无法克服。去年郑州暴雨导致工厂被淹,老板拿着10年前的保险合同索赔却被拒赔,法院判决的关键点就在于气象预警是否构成可预见性。

合同天灾人祸约定

老板必看的合同保命指南

上周刚处理个案子,餐饮店老板签了5年租约,结果遇上疫情反复,房东死活不肯减租。我们翻出合同发现根本没写不可抗力条款,赔了30万违约金。血的教训告诉我们,合同里必须白纸黑字写明这三件事:

第一要列举遇到的灾害类型,别光写不可抗力四个字。建议加上包括但不限于传染病疫情、8级以上地震、红色暴雨预警等情况。第二要约定通知时限,事发后3个工作日内书面告知。第三要明确损失分担方式,像停业期间物业费按50%缴纳这种约定。

最近帮直播公司修改合同就玩了个骚操作,加上了如遇平台封禁等第三方因素导致停播,停播期间保底佣金顺延。结果上个月真的遇到抖音整顿,直接帮客户保住200多万收入。所以说合同条款写得好,关键时刻真能救命。

5个要命的合同漏洞你中招没?

见过最奇葩的合同写着战争、动乱等不可抗力,结果遇到防疫封控想解约,对方律师抓着条款说新冠不算战争。所以清单式列举很重要,建议把流行病疫情、交通管制、突发公共事件都写进去。还有老板喜欢照搬模板,结果通知方式只留了个固定电话,现在谁还接座机啊?必须加上微信、邮箱等多种送达方式。

更坑的是有些合同写着双方协商解决,这等于没说。一定要量化处理方案,停工超30天可解除合同,前15天免租,之后按日租金20%补偿等。最近帮外贸公司设计的条款就加了汇率波动条款,约定人民币兑美元波动超5%重新议价,成功躲过这波汇率暴涨。

常见问题答疑

问题1:不可抗力条款能不能事后补签?

去年有个典型案例,建筑公司因防疫停工后补签补充协议,法院认定无效。法律规定必须事前明确约定,临时抱佛脚行不通。建议重要合同都要专门做不可抗力预案。

问题2:政府突然出台限电政策算不算不可抗力?

这个问题有争议!去年江苏某工厂就败诉,关键看政策是否有预告期。是突发性政令算不可抗力,但像双碳目标这种长期政策,法院认定企业应当预见。

问题3:能不能约定无论什么情况都必须履约?

这种生死条款法律上无效!浙江有案例显示,即使合同写明任何情况下不得终止,遇到汶川地震级别的灾害,法院照样支持解除合同。但日常经营风险不能往不可抗力里塞,原材料涨价这种。

问题4:电子合同怎么证明不可抗力发生?

现在有区块链存证新玩法。建议约定以政府公告、新闻联播报道或第三方公证为准。我们给客户设计的条款会写明以气象局发布预警为准,比模糊的自然灾害更管用。

问题5:疫情反复算不算同一不可抗力事件?

这个问题坑了很多人!北京法院去年判例明确,每轮疫情爆发视为独立事件。每次都要重新发通知,计算免责期。所以合同里要写明同一类型不可抗力事件间隔不足30日视为连续事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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起诉
7日内审查
符合立案条件,7日内缴纳诉讼费
法院受理并立案
提前三天通知当事人,公开审理的提前三天进行公告
开庭审理
(简易程序三个月内审结),普通程序6个月内审结
宣布开庭 > 法庭调查 > 举证质证 > 法庭辩论 > 法庭调解
调解协议
达成调解协议,双方签收后生效
未达成调解协议
合议庭裁决或裁判
不同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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同意
当事人履行协议或申请执行
结案
公诉
7日内审查
一审庭审
正常审理(2-3个月)
一审宣判
提前3天通知当事人,公开审理的提前3天进行公告
有罪/无罪/不负刑事责任
不服判决,上诉(被告10日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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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审法院决定审理
全面审理,上诉不加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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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审法院回级监察员复查决定
确有错误,抗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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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抗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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开庭审理
调解协议法院作出判决、裁定
上诉
收到上诉状之日起10日内提交书面答辩状
启动二审程序
不上诉
判决、裁定生效
结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