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子贷款公证了就属于谁吗

最近收到好多粉丝私信问:"办理了房贷公证,房子是不是就归银行了?"今天必须给大家说清楚:房子贷款公证和产权归属完全是两码事!《公证法》和《民法典》规定,公证处只对贷款合同的真实性、合法性进行证明,就像给合同贴了个"官方认证"标签,根本不涉及房产归属问题。

一、房贷公证到底在忙活啥?

去年陪表弟买房时,公证员拿着合同逐条解释的场景还历历在目。当时表弟紧张得手心冒汗,生怕签个字房子就没了。其实公证处就是确认三个重点:银行和借款人都是真人真意愿签合同、合同内容不违法、签字的确实是本尊。就像结婚登记处的阿姨确认你们是自愿结婚一样,至于婚后财产怎么分,人家可不管。

房子贷款公证了就属于谁吗

二、房产证上的名字才是硬道理

我闺蜜小美就吃过这个亏,当初和男友共同贷款买房,公证时两人都在场,结果房产证只写了男友名字。分手时男方理直气壮说"公证时有你名字",还是靠着银行转账记录才要回部分房款。记住!不动产登记簿才是法律认定的"房产身份证",公证过的贷款合同顶多算个"借款证明"。

三、银行拿着你的房本在偷笑?

很多人以为抵押登记就是把房子送给银行,其实完全不是!银行办理抵押就像给你的房子戴了个"紧箍咒"——平时产权还是你的,可以正常住可以出租。只有当你连续半年不还贷时,银行才会启动处置程序。而且现在法拍房流程越来越规范,去年杭州就有案例,业主断供后银行协商2年才走法拍流程。

四、这些坑千万别往里跳

见过最离谱的案例,是房东把公证过的购房合同当房产证用。王阿姨被忽悠着买了套"公证房",结果发现房子早就被查封。还有夫妻共同还贷但只写一方名字的,离婚时没名字的一方只能拿到还贷补偿,房子增值部分一分拿不到。记住三不原则:不把公证当过户、不留产权空白、不轻信口头承诺。

五、灵魂拷问:这几种情况怎么办?

问题1:公证时父母作为共同借款人,房子算谁的?
答案:产权看登记名字,和谁参与公证无关。就算父母帮忙还贷,只要房产证没名字,法律上就没有产权。建议通过书面协议明确出资性质。

问题2:离婚时公证过的共同还贷能分房吗?
答案:只能分割已还贷款及对应增值部分。房子买时200万,离婚时涨到300万,还了100万贷款,无产权方可获得(100万÷2)+(100万×50%增值)=75万补偿。

问题3:继承的房产有贷款公证怎么办?
答案:继承人需要继续还贷才能保住房子。去年新规明确,继承人需在1个月内通知银行,可选择提前结清或变更借款人。拒不处理的,银行有权处置房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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起诉
7日内审查
符合立案条件,7日内缴纳诉讼费
法院受理并立案
提前三天通知当事人,公开审理的提前三天进行公告
开庭审理
(简易程序三个月内审结),普通程序6个月内审结
宣布开庭 > 法庭调查 > 举证质证 > 法庭辩论 > 法庭调解
调解协议
达成调解协议,双方签收后生效
未达成调解协议
合议庭裁决或裁判
不同意
判决15日内,裁定10内提起上诉
启动二审程序
同意
当事人履行协议或申请执行
结案
公诉
7日内审查
一审庭审
正常审理(2-3个月)
一审宣判
提前3天通知当事人,公开审理的提前3天进行公告
有罪/无罪/不负刑事责任
不服判决,上诉(被告10日内)
向原审或上级法院提起上诉书
二审法院决定审理
全面审理,上诉不加刑
被害人及法定代理人提出(原告10日内)
一审法院回级监察员复查决定
确有错误,抗诉
向原法院提交抗诉书
不抗诉
法院立案
5日内
起诉状副本送达被告
15日内
举证答辩
被诉主提出答辩状,提供证据和行为依据
开庭审理
调解协议法院作出判决、裁定
上诉
收到上诉状之日起10日内提交书面答辩状
启动二审程序
不上诉
判决、裁定生效
结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