未婚夫贷款买房子写我名是属于我的吗
站在法律专业角度来说,房产证上登记的名字直接关系到房屋所有权的归属。《民法典》规定,不动产登记簿是物权归属的法定依据。也就是说,房产证上只写你的名字且没有特别约定,从法律层面来说这套房子确实属于你个人所有。
但这里有个重要前提——购房资金全部来源于未婚夫且存在贷款的情况下,事情就变得复杂了。虽然房产证登记在你名下,但若后续产生纠纷,法院会综合考量首付款来源、还贷情况、双方真实意思表示等因素。未婚夫能够证明购房资金实际由他承担,被认定为"借名买房",这时候房屋产权需要进行重新认定。
你以为写你名就稳了?这些坑千万别踩
我表妹去年就遇到这种狗血剧情,未婚夫家出首付贷款买房写她名,结果订婚宴前发现对方劈腿。本来以为房子归自己赚到了,结果男方家拿着转账记录和还贷流水把她告上法庭,法院判她返还80%房款,现在还在打二审官司。
这里要特别三个关键点: 1. 首付款是对方父母转账,务必备注"赠与" 2. 月供还款账户最好用共同账户 3. 一定要签书面协议明确出资比例 去年有个典型案例,女方因为收了131.4万"彩礼式首付"没留证据,分手时被判返还全部首付款。
婚前买房写名必知的5个法律冷知识
第一,贷款买房写你名不等于送房子给你,银行看的是主贷人征信。未婚夫做主贷人,就算房产证没他名字,他也要承担还贷责任。
第二,装修款不等于购房款。很多姑娘觉得男方出装修是付出,但法律上装修属于房屋添附物,离婚时不能分割只能补偿。
第三,父母出资最危险。首付是他父母转帐,一定要让老人家写书面说明是赠与还是借款,否则分手时变成"民间借贷"。
常见问题解答
问题1:分手了,写我名的房子要还给他吗?
这要看出资比例和证据保留情况。对方能证明首付和月供都是他出的,法院判定为"以结婚为目的的赠与",要求返还房产或折价补偿。建议保留所有资金往来记录,最好签订书面协议。
问题2:结婚后房子会自动变成共同财产吗?
不会!民法典1063条,婚前取得的不动产属于个人财产。但婚后共同还贷部分及其增值,离婚时需要给对方补偿。100万的房子离婚时涨到200万,对方还了30万贷款,就能获得30万+增值部分补偿。
问题3:男方偷偷用彩礼钱付首付怎么办?
这种情况最棘手。彩礼在法律上属于婚前赠与,对方用彩礼支付首付又写你名,相当于把你的钱用来买你的房。务必在转账时备注"婚前个人财产",或者签订彩礼归属协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