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证后的房子买卖权属于谁
《民法典》第209条,实行不动产统一登记制度,房屋买卖权的归属最终以产权登记为准。公证仅证明买卖双方签订合同的真实性、合法性,并不能直接改变物权归属。简单来说:公证后的房子买卖权仍然属于原产权人,必须完成过户登记后买方才真正获得房屋所有权。就像你网购付款成功但没签收快递,东西在法律上还不属于你。
你以为公证完房子就是你的?大错特错!
最近朋友老张就吃了大亏,花200万买的学区房办公证后,卖家突然反悔不卖了。老张拿着公证书去法院,结果败诉了!法院判决依据很明确:公证书只能证明买卖协议有效,但房子没过户就还是原房主的。这就好比谈恋爱时写的保证书,虽然公证了,但没领结婚证就不算合法夫妻。
现在二手房交易有个怪现象:很多中介忽悠客户"做个公证就安全了"。这完全是误导!公证的真正作用是:
1. 锁定交易价格(避免卖家临时涨价)
2. 确认合同效力(防止抵赖说合同造假)
3. 明确违约责任(公证过的违约金可以直接申请执行)
但就算做了公证,下面这3件事必须马上做:
① 7天内完成资金监管
② 30日内启动过户流程
③ 同步办理预告登记(防止一房二卖)
血泪教训:这些坑千万别踩!
案例1:王女士买法拍房办公证后,发现房子有20年租约!"买卖不破租赁"原则,她得白养租客20年。
案例2:李先生公证继承的房产,过户时冒出3个私生子主张继承权,官司打了3年。
案例3:网红通过公证买小产权房,被法院认定合同无效,300万打水漂。
这些案例告诉我们:公证不是万能的!特别是遇到以下5种情况:
• 产权不清晰的回迁房
• 农村宅基地房屋
• 经济适用房未满五年
• 存在隐性共有人
• 房屋被查封抵押
就算公证了也随时翻车!
常见问题解答
Q1:公证后房子算谁的名字?
公证不改名!房子还是原房主的,就像你给女朋友送了订婚戒指,没领证前法律上她还是单身。
Q2:卖方反悔不卖怎么办?
可以要违约金,但很难强制过户。有个狠招:起诉时申请财产保全,先把房子查封了。
Q3:公证过的购房合同有效吗?
合同本身有效,但不能直接过户。!房子本身不能交易(如军产房),公证了也无效。
Q4:买方怎么保护权益?
记住三件套:资金监管+网签备案+预告登记。最好约定"违约金=房价20%+日千分之五滞纳金"。
Q5:公证能代替过户吗?
绝对不行!有个冷知识:就算拿着公证书去住20年,只要没过户,房子还是人家的。见过最惨的案例是住了15年被原房东继承人赶出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