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证之后房子属于买方了吗

公证之后房子属于买方了吗

在房产交易过程中,经常有人以为"公证就等于过户",这种误解让买卖双方都吃大亏。从法律专业角度来说:公证只能证明交易行为的真实性,并不能直接导致房屋产权转移!《民法典》第209条明确规定:"不动产物权的设立、变更、转让和消灭,经依法登记,发生效力;未经登记,不发生效力。"即便做过公证,只要没完成不动产登记,房子在法律上就还是卖方的。

一、公证的真正作用你了解多少?

去年邻居王叔就栽在这个坑里,他和买家签了买卖合同后去做了公证,结果买家付了首付就住进去了。三个月后房价突然上涨,王叔反悔不想卖了,法院判决买家只能拿到违约金,房子还是归王叔所有。这就是典型的把公证当过户的惨痛教训。

公证处就像个"超级见证人",主要干三件事: 1. 确认买卖双方身份真实 2. 证明签约时双方神志清醒 3. 确保合同内容不违法 但它可没有"一键过户"的超能力!就像你网购下单成功不等于收到货,必须等到物流显示"已签收"才算数。

二、过户登记才是真正的"交钥匙"

记得陪朋友办过户那次,在不动产登记中心看到电子屏上跳动的数字特别有感触。工作人员说:"你们现在做的,才是真正在法律上'换房本'的操作。"整个流程要经过材料审核、税费核算、信息录入等多个环节,那个红彤彤的不动产权证,才是房子"改朝换代"的铁证。

这里有个冷知识:就算买家拿着公证过的合同去过户,卖方突然去世,他的继承人照样可以拒绝配合。这时候公证过的合同就派上大用场了,买家可以直接起诉要求继承人继续履行合同,但要是没做过公证,这官司可就难打多了。

三、常见问题答疑

1. 公证后卖家反悔涨价怎么办?

这时候公证过的合同就是尚方宝剑!你可以要求继续履行合同并赔偿损失。去年杭州有个案例,卖家公证后反悔,法院不仅判强制过户,还让卖家赔了房价上涨差额38万。

2. 做过公证能直接装修入住吗?

虽然法律上不建议,但现实中很多人这么做。切记要留足尾款,最好约定"交房押金"。有个惨痛案例:买家装修花20万后卖家违约,只拿回装修成本评估价15万,亏了5万还白忙活。

3. 公证和网签哪个更重要?

两者功能不同但都重要!网签是住建部门的备案系统,能防止一房二卖;公证是强化合同效力。建议双管齐下,就像给交易上了"双保险"。

4. 特殊情况:农村自建房公证有效吗?

这个要特别小心!很多农村宅基地房只能在本村交易,即便做了公证,买方是外村人,合同被认定无效。去年福建就有这样的案例,公证过的合同照样被判无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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起诉
7日内审查
符合立案条件,7日内缴纳诉讼费
法院受理并立案
提前三天通知当事人,公开审理的提前三天进行公告
开庭审理
(简易程序三个月内审结),普通程序6个月内审结
宣布开庭 > 法庭调查 > 举证质证 > 法庭辩论 > 法庭调解
调解协议
达成调解协议,双方签收后生效
未达成调解协议
合议庭裁决或裁判
不同意
判决15日内,裁定10内提起上诉
启动二审程序
同意
当事人履行协议或申请执行
结案
公诉
7日内审查
一审庭审
正常审理(2-3个月)
一审宣判
提前3天通知当事人,公开审理的提前3天进行公告
有罪/无罪/不负刑事责任
不服判决,上诉(被告10日内)
向原审或上级法院提起上诉书
二审法院决定审理
全面审理,上诉不加刑
被害人及法定代理人提出(原告10日内)
一审法院回级监察员复查决定
确有错误,抗诉
向原法院提交抗诉书
不抗诉
法院立案
5日内
起诉状副本送达被告
15日内
举证答辩
被诉主提出答辩状,提供证据和行为依据
开庭审理
调解协议法院作出判决、裁定
上诉
收到上诉状之日起10日内提交书面答辩状
启动二审程序
不上诉
判决、裁定生效
结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