撤销权属于形成权
在民法课堂上被问得最多的问题之一就是:老师,撤销权到底算不算形成权啊?今天咱们就用最直白的话把这个知识点掰开了揉碎了讲。《民法典》第147条到151条的规定,撤销权确实属于典型的形成权。形成权最大的特征就是单方说了算——权利人不需要对方同意,只要自己做出意思表示就能让法律关系发生变动。就像你网购后悔了点击退货按钮,这个动作本身就是行使形成权的过程。
一、撤销权在生活中的七十二变
上个月我邻居王大姐就遇到个真事儿。她在中介那看中套房,签合对方拍胸脯保证是学区房,结果过户完发现入学政策早变了。这种情况就适用重大误解撤销权,王大姐拿着新买的《民法典》找中介理论,成功撤销了合同。你看,法律条文就这样照进了现实。
这种权利在商场里更常见。去年双十一,小李熬夜抢到5折空调,第二天商家却说标错价格不肯发货。这时候小李完全可以祭出显失公平的撤销权大招。不过要法律既保护消费者也顾及商家利益,像生鲜这类时效性强的商品,撤销权可就要打个折扣了。
二、行使撤销权的三大隐藏关卡
第一关是时间限制这个紧箍咒。受胁迫签的合同,得在胁迫行为终止后1年内行使。我经手过个案子,当事人被前男友威胁签下借条,3年后才来起诉,结果法院以超过除斥期间驳回了。这时间红线可比唐僧给孙悟空画的圈还严格。
第二关是操作方式要讲究。去年有个老板在酒桌上嚷嚷要撤销合同,结果第二天对方拿着录音笔找上门。法律上撤销必须明示,最好是白纸黑字写清楚。现在流行发电子通知,但记得要保留已读回执,别像张总那样微信发个这合同不算数就被对方装傻糊弄过去。
第三关是反悔的代价。撤销合同就像拆房子,拆完了还得清理废墟。小王撤销了购房合同,虽然拿回了首付,但房价上涨的差价损失自己也得担着。法律讲究公平,不会让任何一方占尽便宜。
三、关于撤销权的灵魂五问
问题1:微信上发个我不要了算不算行使撤销权?
关键看对方能不能确认收到。最好通过公证邮递或平台官方渠道,就像网购时在订单页面点退货比跟客服扯皮靠谱得多。去年有案例显示,单纯在朋友圈吐槽被坑了可不算数。
问题2:发现被骗后先找派出所还是直接起诉?
两者不冲突!建议先报警固定欺诈证据,准备民事起诉材料。就像炒菜要掌握火候,刑事报案和民事维权完全可以同步进行。但要1年的除斥期间不会因为报案就暂停计算。
问题3:未成年人打赏主播能撤销吗?
这要分情况看。8岁以下绝对能撤,14岁孩子偷拿父母手机打赏上万块也有机会。但是16岁自己打工赚的钱打赏,法院会认定有效。去年有个案子判得很有代表性:父母平时就放任孩子玩手机,自己也得担责三成。
问题4:房子过户5年后发现被坑还能撤销吗?
原则上超过5年除斥期间就难了。但是卖方故意隐瞒房屋辐射超标这种重大瑕疵,可以尝试从侵权角度起诉。法律不会让作恶者永远高枕无忧,关键要找到正确的打开方式。
问题5:公司法人有没有后悔药可吃?
公司法人的撤销权更复杂。股东会决议存在程序瑕疵,可以在60天内起诉撤销。但要是已经办理了工商变更,撤销起来就堪比把泼出去的水收回来。建议企业在做重大决策时全程录像,这样吃后悔药时才不会噎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