解除和终止合同哪个好

解除和终止合同哪个好

在《民法典》第563条和第557条中,解除合同指向因违约或约定情形提前消灭合同关系,而终止合同指权利义务自然结束。举个通俗例子:你买奶茶发现店员用过期原料(根本违约),你有权解除合同并要求赔偿;若是奶茶店租约到期不续签,这就是自然终止。

没有绝对意义上的更好,关键要看你的核心诉求:想追究责任选解除,想和平分手选终止。就像分手时撕破脸要赔偿还是好聚好散的区别。

合同解除和终止的四大实战区别

去年帮客户处理过一起典型案件:某公司采购设备,验收时发现零件被偷换成二手货。这种情况必须解除合同,不仅退货还要追偿设备价30%的违约金。但是合作到期不想续约,发个终止函就能体面退场。

企业必知的决策指南

建议老板们准备两份清单:
1. 红色清单(立即解除):伪造资质、拖欠3个月以上、核心条款违约
2. 绿色清单(协商终止):行业政策变化、不可抗力、双方战略调整
去年有家培训机构因双减政策终止场地租赁,房东起初不答应,我们出示政策文件并补偿1个月租金就顺利解决。

血泪教训:5个真实案件启示

某餐饮连锁的惨痛经历:发现食材供应商资质造假后,只简单终止合作未追责。结果3个月后该供应商用同样手法诈骗其他企业,法院判定连锁店因未及时解除合同存在过失,承担了连带责任。这告诉我们:该解除时必须重拳出击!

常见问题解答

问题一:解除合同能要回预付款吗?

就像网购退货,是商家发错货(对方违约),不仅能全额退款,还能要运费。但是你突然不想买了(无理由解除),要扣20%定金。要看合同违约条款怎么签。

问题二:微信说终止合作算数吗?

去年有个案子,采购方在微信群发我们不做了,结果被供货商起诉。法院认定微信消息算有效通知,但因未明确终止时间,判采购方多付了半个月货款。书面通知才稳妥!

问题三:哪种方式解决更快?

曾处理过建材纠纷:终止合同走完流程用了11天,而解除合同因要准备违约证据用了23天。但前者对方拖欠的尾款至今没收回,后者通过诉讼2个月就执行到位。快慢不是关键,有效才是重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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起诉
7日内审查
符合立案条件,7日内缴纳诉讼费
法院受理并立案
提前三天通知当事人,公开审理的提前三天进行公告
开庭审理
(简易程序三个月内审结),普通程序6个月内审结
宣布开庭 > 法庭调查 > 举证质证 > 法庭辩论 > 法庭调解
调解协议
达成调解协议,双方签收后生效
未达成调解协议
合议庭裁决或裁判
不同意
判决15日内,裁定10内提起上诉
启动二审程序
同意
当事人履行协议或申请执行
结案
公诉
7日内审查
一审庭审
正常审理(2-3个月)
一审宣判
提前3天通知当事人,公开审理的提前3天进行公告
有罪/无罪/不负刑事责任
不服判决,上诉(被告10日内)
向原审或上级法院提起上诉书
二审法院决定审理
全面审理,上诉不加刑
被害人及法定代理人提出(原告10日内)
一审法院回级监察员复查决定
确有错误,抗诉
向原法院提交抗诉书
不抗诉
法院立案
5日内
起诉状副本送达被告
15日内
举证答辩
被诉主提出答辩状,提供证据和行为依据
开庭审理
调解协议法院作出判决、裁定
上诉
收到上诉状之日起10日内提交书面答辩状
启动二审程序
不上诉
判决、裁定生效
结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