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法典规定哪些情形债权债务终止

《民法典》第五百五十七条,债权债务关系终止的法定情形主要包括以下六类:1.债务已经履行(清偿);2.债务相互抵销;3.债务人依法提存标的物;4.债权人免除债务;5.债权债务同归于一人(混同);6.法律规定或当事人约定终止的其他情形。这些规定构建了债权债务关系消灭的基本法律框架。

一、欠债还钱天经地义?这些方式都能销账

说到债权债务终止,很多人第一反应就是还钱完事。但法律规定的场景可比这丰富多了!老张借给老王10万块,除了老王正常还款外,老张欠老王8万装修款,两人一合计直接抵销8万,老王只需还2万就行,这就是典型的债务抵销。

更神奇的是提存操作:小李中奖获得一批进口红酒,债主老刘出国失联,小李可以把红酒交给公证处保管,只要完成提存手续,债务就自动解除,根本不用苦等债主出现。

二、这些特殊操作你不知道

混同制度绝对让人大开眼界。某建筑公司欠材料商200万,后来材料商被建筑公司收购,两家变一家。这种自己欠自己钱的尴尬局面,法律直接规定债务自动消灭,是不是很神奇?

还有更人性化的债务免除,疫情期间不少房东主动给租客减免租金,只要明确作出免除意思表示,哪怕只是微信留言说这个月房租不用交了,就能产生法律效力。不过要免除可附条件,房东说疫情结束前免租,就要按约定执行。

民法典规定哪些情形债权债务终止

三、常见问题解答

Q1:口头免除债务有效吗?

民法典,债务免除属于单方法律行为,只要债权人作出真实意思表示即生效。不论是书面协议、微信消息还是口头承诺,只要能证明免除意愿,都具有法律效力。但为防纠纷,建议最好采用书面形式。

Q2:公司合并后债务就消失了?

公司合并属于典型的混同情形,合并后的新公司自动承继原债务。但是债权人公司与债务人公司合并,民法典第五百五十七条第五款,债权债务归于同一主体时确实自动终止。这个规则既能简化法律关系,又能避免自己告自己的荒诞情形。

Q3:债务人突然去世怎么办?

民法典明确规定债务不因债务人死亡而自动消灭。继承人需在遗产范围内清偿债务,超过遗产部分无需偿还。老周生前欠债50万,遗产仅30万,继承人只需偿还30万即可,剩余20万债务自然终止。

Q4:超过诉讼时效就不用还钱了?

3年诉讼时效届满后,债权人丧失胜诉权,但债务本身仍然存在。债务人自愿履行,法律仍予保护。这就像道德债变成法律上的自然债务,债权人虽不能强求,但债务人主动偿还的,不能以时效过期为由要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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起诉
7日内审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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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院受理并立案
提前三天通知当事人,公开审理的提前三天进行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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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简易程序三个月内审结),普通程序6个月内审结
宣布开庭 > 法庭调查 > 举证质证 > 法庭辩论 > 法庭调解
调解协议
达成调解协议,双方签收后生效
未达成调解协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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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同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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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日内审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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开庭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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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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启动二审程序
不上诉
判决、裁定生效
结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