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债权债务终止

《民法典》第五百五十七条,债权债务关系终止的情形包括:1.债务已经履行(还清钱了)2.债务相互抵销(你欠我我欠你正好抵消)3.债务人依法提存标的物(把钱交给公证处保管)4.债权人免除债务(债主主动说不用还了)5.债权债务同归于一人(自己欠自己钱)6.法律规定或当事人约定的其他情形。这六种情况就像给债权债务关系按下了终止键,一旦触发,双方权利义务就正式解除,比离婚冷静期还干脆!

欠债还钱天经地义?这6种情况可以不用还!

张三借给李四5万块,约定半年还。到期后李四直接把现金拍在张三办公桌上,这就是最典型的债务已经履行。但现实比这复杂得多——王五和赵六互相欠对方3万,俩人一合计直接抵销,连转账手续费都省了!更绝的是提存操作:疫情期间债主失联,债务人老李把20万借款提存到公证处,手机一关直接买机票去三亚度假,这波操作合法又潇洒!

最让人羡慕的当属债务免除。上个月杭州就发生真人真事:网红主播小美免除粉丝大哥的50万借款,条件是大哥每天给她直播间刷火箭。这种以打赏代还款的新玩法,让吃瓜群众直呼这样的债主给我来一打!不过要免除债务必须白纸黑字写清楚,微信聊天记录也算数,千万别搞口头承诺那套。

5个灵魂拷问:这些情况到底算不算债务终止?

问题1:父债必须子还?人死债不消?
除非子女继承遗产,否则父辈债务不会自动转移!新规明确:遗产实际价值为清偿上限。老王欠债100万,留给儿子的遗产只有80万房产,那儿子最多还80万,剩下20万打水漂。

问题2:借条过期作废是真的吗?
诉讼时效3年到期只是丧失胜诉权!深圳法院最近判例显示:的借条虽然过了时效,但债务人自愿还钱,债权人照样可以收下,这叫凭本事要回来的钱!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债权债务终止

问题3:以物抵债要什么?
用房子车子抵债必须办过户!去年北京有个案例:债务人用学区房抵债却不过户,结果房价暴涨后反悔,法院判决按当前市场价补差价。血泪教训告诉我们:抵债要彻底,手续要齐全!

这些骚操作让你人财两空!

最近冒出新型债务陷阱:有人伪造债权人死亡证明想逃债,结果被AI人脸识别揭穿;还有公司玩债务归零术,把债权债务都转到自己名下,结果被税务局盯上补税百万。更离谱的是直播间的打赏抵债协议,看似双赢实则被认定为变相赌博!

最新司法解释强调:债务重组不能损害第三方利益。某房企把10亿债务转给空壳公司,结果债权人集体起诉,法院判决重组无效。这提醒我们:合法合规才是债务处理的底线!

常见问题Q&A

Q:微信上说不用还了算数吗?
A:算!但必须明确指向债务。聊天记录要显示5月的那笔3万借款不用还了,模糊的既往不咎被认定无效。

Q:企业注销就能逃避债务?
A:想得美!现在工商局要求企业注销前必须公示清算报告,债权人可在45天内主张权利。上海某公司老板以为注销成功,结果3年后被法院强制执行个人财产!

Q:债务抵销需要双方同意吗?
A:分情况!是互负同种类债务,单方发通知就能抵销。但要是拿工程款抵房租,必须双方协商一致,不能强买强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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起诉
7日内审查
符合立案条件,7日内缴纳诉讼费
法院受理并立案
提前三天通知当事人,公开审理的提前三天进行公告
开庭审理
(简易程序三个月内审结),普通程序6个月内审结
宣布开庭 > 法庭调查 > 举证质证 > 法庭辩论 > 法庭调解
调解协议
达成调解协议,双方签收后生效
未达成调解协议
合议庭裁决或裁判
不同意
判决15日内,裁定10内提起上诉
启动二审程序
同意
当事人履行协议或申请执行
结案
公诉
7日内审查
一审庭审
正常审理(2-3个月)
一审宣判
提前3天通知当事人,公开审理的提前3天进行公告
有罪/无罪/不负刑事责任
不服判决,上诉(被告10日内)
向原审或上级法院提起上诉书
二审法院决定审理
全面审理,上诉不加刑
被害人及法定代理人提出(原告10日内)
一审法院回级监察员复查决定
确有错误,抗诉
向原法院提交抗诉书
不抗诉
法院立案
5日内
起诉状副本送达被告
15日内
举证答辩
被诉主提出答辩状,提供证据和行为依据
开庭审理
调解协议法院作出判决、裁定
上诉
收到上诉状之日起10日内提交书面答辩状
启动二审程序
不上诉
判决、裁定生效
结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