继续履行合同的法律规定
《民法典》第577条和580条,继续履行合同是违约救济的首要方式。当一方不履行合同义务时,守约方有权要求违约方继续履行,除非存在法律规定的例外情形。这种规定体现了契约必须遵守的基本原则,也平衡了合同双方的利益——既保护守约方的履行利益,又避免强制履行带来的社会资源浪费。
合同继续履行的三大实战要点
最近处理的一个装修合同纠纷特别典型:业主王先生发现施工方偷工减料,要求重做却被拒绝。这种情况能强制继续履行吗?我们来看看法律实操中的关键点:
第一,履行性是硬指标。就像装修材料已经停产的情况,客观上无法继续施工,这时候法院就不会支持继续履行。去年上海某瓷砖供货案,厂家因环保整治停产,法院就驳回了买方的继续履行请求。
第二,合理期限要卡准。发现对方违约后,催告履行的时间窗口很重要。有个物流公司案例,货主在货物迟延3个月后才主张继续运输,法院认为货物时效性已丧失,最终判赔钱不判继续送。
第三,举证责任有讲究。守约方需要证明合同合法有效、对方存在违约、自己已履行义务这三个要件。去年杭州的网红直播带货案,MCN机构就因为无法证明主播确实存在违约行为,输了继续履行的官司。
这些情况不能强求继续履行
上个月处理的一个房屋租赁纠纷特别有意思:租客拖欠房租,房东坚持要租客继续住满三年。但租客已经失业半年,确实无力支付。这种情况法院会怎么判?
法律明确规定了不能强制履行的四种情形:
1. 法律上或事实上不能履行(特定物灭失) 2. 标的不适于强制履行(如人身依赖性的服务合同) 3. 履行费用过高(经济上显失公平) 4. 债权人在合理期限内未请求
就像前面说的租房案例,强制租客继续履约导致其生活困难,法院更解除合同。去年北京有个类似案件,法官引用生存权高于合同权原则,驳回了房东的继续履行诉求。
常见问题Q&A
合同无法继续履行怎么办?
遇到地震导致厂房倒塌这类不可抗力,《民法典》590条可以解除合同。但要及时通知对方并提供证明,去年郑州暴雨期间,有企业因未及时通知被判定扩大损失需担责。
违约方可以要求继续履行吗?
原则上违约方没有这个权利。但新出的司法解释有个突破:当合同陷入僵局且符合特定条件时,违约方可以起诉解除。商铺租赁中承租方突然瘫痪,继续经营已不,法院支持解除。
继续履行还能要违约金吗?
当然可以!这是法律明确规定的组合拳。但要违约金不能过分高于实际损失,有个建筑工程案例,约定日3‰的违约金被法院调整为LPR四倍。
怎么证明有履行能力?
建议准备三类证据:资金流水证明财力、技术人员名单证明人力、设备清单证明物力。去年有个软件外包纠纷,开发方就是靠银行保函+技术团队劳动合同胜诉的。
法院判了继续履行怎么执行?
可以向执行局申请强制履行令,必要时可请求代履行。装修案件,法院可以指定第三方施工,费用从被执行人账户划扣。但人身性质的行为不能强制,明星演出合同就不能押着上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