欠货款可以在原告所在地起诉吗
遇到客户拖欠货款,很多老板第一时间会问:能不能直接在我自己公司所在地法院起诉?这个问题在法律上其实有明确答案。《民事诉讼法》第24条,合同纠纷一般由被告住所地或合同履行地法院管辖。但第35条规定,双方书面约定了管辖法院(合同里写明由原告所在地法院管辖),就可以按约定执行。也就是说,只要合同有明确约定,或者能证明原告所在地就是合同实际履行地,就可以在原告所在地起诉。
为什么大家都想在自己地盘打官司?
举个真实案例你就懂了:浙江的王总给河南某公司供货,合同金额80万。对方拖欠半年后,王总发现合同里写着争议由甲方(王总公司)所在地法院管辖。最终他在杭州起诉,不仅省下差旅费,还因为熟悉本地司法流程,3个月就拿到胜诉判决。反观没有约定管辖的同行,光跑到外地立案就折腾了2个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