劳动法试用期规定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19-21条规定,试用期是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建立劳动关系后,双方约定的互相考察期限。试用期时长与劳动合同期限直接挂钩:3个月以下或完成特定任务的合同不得约定试用期;1年以下合同试用期≤1个月;1-3年合同试用期≤2个月;3年以上或无固定期限合同试用期≤6个月。试用期工资不得低于正式工资的80%且不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用人单位单方解除试用期员工需证明其不符合录用条件并承担举证责任。
打工人必看!试用期的5大关键问题
刚入职的小王最近很焦虑:领导说试用期表现不好要延长1个月,这合法吗?公司按最低工资发试用期工资合理吗?这些问题其实《劳动合同法》早有答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