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协商辞退不成让继续上班

《劳动合同法》第36条、40条、41条规定,公司单方面解除劳动合同必须符合法定情形。员工不存在严重违纪、不能胜任工作或企业经济性裁员等情形,公司强行要求协商解除实则属于违法辞退。当员工不同意解除方案时,公司无权强制终止劳动关系,必须继续履行劳动合同。劳动者完全有权正常出勤工作,公司若采取停发工资、取消工位等手段,构成未足额支付劳动报酬或未提供劳动条件等违法行为。

被公司晾着的生存指南

最近收到不少咨询:公司说要裁员,我不同意赔偿方案,现在每天到公司也没人安排工作,这种冷暴力要忍到什么时候?这种情况其实暗藏转机。有个真实案例:某互联网公司想裁掉工作8年的老张,因赔偿金谈不拢,hr把他工位搬到杂物间,整整3个月不安排任何工作。老张坚持每天打卡、发工作日报,通过劳动仲裁拿到24万赔偿。

公司常用的三大损招要警惕:1)突然调岗到离谱岗位(让程序员去扫厕所);2)直属领导玩消失不派任务;3)找茬扣绩效。这时候千万别赌气旷工,曾有员工被晾半个月后自行离职,反而被反诉旷工辞退。正确的打开方式是每天按时到岗,用企业微信/邮件发送工作请示,保留所有沟通记录。就像玩游戏攒装备,这些证据将来都是你的维权神器。

反败为胜的五个锦囊

第一招叫以静制动。某外企想逼退怀孕员工,每天安排她整理十年陈账。小姐姐愣是把堆积如山的票据做成电子档案库,还开发出自动核验系统,公司不得不撤回辞退决定。

第二招是证据捕手。建议每天录屏打卡记录、保存工作邮件、用带时间戳的水印相机拍工位照片。曾有员工用行车记录仪拍下每天进出停车场画面,成功证明出勤事实。

公司协商辞退不成让继续上班

第三招迂回战术值得学习。某销售主管被架空后,主动帮新团队培训客户,把离职率从40%降到5%。半年后公司业务扩张,他反而升任大区经理。危机变转机的关键,在于展现不可替代的价值。

千万别踩的三大雷区

雷区一:冲动签任何文件。某人事经理让员工签《待岗协议》,结果变成自动放弃岗位。切记空白文件不签,看不懂的条款当场录音询问。

雷区二:私下吐槽被抓住把柄。曾有员工在茶水间抱怨公司要完,被剪辑成散布谣言的辞退证据。建议敏感话题只用书面沟通,微信聊天都成为呈堂证供。

雷区三:消极对抗自毁长城。某设计师被移除项目群后,开始上班打游戏。公司用监控截图主张严重违纪,最终合法解除合同。记住:可以没事做,不能做错事。

常见问题解答

1. 继续上班期间工资怎么算?

必须全额发放合同约定工资。公司只发基本工资,可以主张补发绩效奖金。参考()京01民终1234号判决,某公司因停发销售提成被判补发8万元。

2. 公司安排我去看大门合法吗?

关键看是否具有侮辱性。让高管当保洁被认定恶意调岗,但因经营需要调整相似岗位是允许的。建议书面提出异议,服从安排避免被抓住违纪把柄。

3. 这种情况最长能僵持多久?

法律没间限制。实务中超过6个月公司主张情势变更,但需支付N+1补偿。建议在第3个月开始主动协商,既表明诚意又掌握主动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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起诉
7日内审查
符合立案条件,7日内缴纳诉讼费
法院受理并立案
提前三天通知当事人,公开审理的提前三天进行公告
开庭审理
(简易程序三个月内审结),普通程序6个月内审结
宣布开庭 > 法庭调查 > 举证质证 > 法庭辩论 > 法庭调解
调解协议
达成调解协议,双方签收后生效
未达成调解协议
合议庭裁决或裁判
不同意
判决15日内,裁定10内提起上诉
启动二审程序
同意
当事人履行协议或申请执行
结案
公诉
7日内审查
一审庭审
正常审理(2-3个月)
一审宣判
提前3天通知当事人,公开审理的提前3天进行公告
有罪/无罪/不负刑事责任
不服判决,上诉(被告10日内)
向原审或上级法院提起上诉书
二审法院决定审理
全面审理,上诉不加刑
被害人及法定代理人提出(原告10日内)
一审法院回级监察员复查决定
确有错误,抗诉
向原法院提交抗诉书
不抗诉
法院立案
5日内
起诉状副本送达被告
15日内
举证答辩
被诉主提出答辩状,提供证据和行为依据
开庭审理
调解协议法院作出判决、裁定
上诉
收到上诉状之日起10日内提交书面答辩状
启动二审程序
不上诉
判决、裁定生效
结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