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同价格不明确履行规则

《民法典》第510条和511条规定,合同价格约定不明确的,当事人可以协议补充;不能达成补充协议的,按照合同相关条款或交易习惯确定。若仍不能确定,则按照订立合履行地的市场价格履行;依法应当执行政府定价或指导价的,按规定执行。法律设置了协商优先→条款推定→市场价兜底的三层递进规则,避免合同因价格模糊而失效。

价格写不清的合同到底怎么执行?

去年有个装修纠纷特别典型:业主和包工头签合只写了按实际工程量结算,结果贴瓷砖阶段双方对单价争执不下。包工头咬定市场价每平80元,业主却说邻居家才65元。法院调取同期三家建材市场报价取中间值,这就是法律说的市场价格的实际运用。

再疫情期间的口罩采购合同,很多写着按市场行情价。2月初的熔喷布价格暴涨20倍,买方想按签约时价格付,卖方坚持按交货时价格。这种情况就参照《价格法》适用政府干预价,或者诚实信用原则调整价格。

签合同不这些细节要吃大亏

最近帮朋友看了一份网红带货合同,坑点实在太多:服务费写着直播效果浮动,但既没约定基础价,也没计算公式。真要较真起来,甲方完全可以按最低行业标准支付。还有常见的工程款按进度支付,却不写明各阶段比例的,验收时要扯皮几个月。

更隐蔽的是涉外合同中的价格条款,像CIF价格按船运当日汇率结算这种约定,没明确以哪个外汇市场的汇率为准,遇到汇率剧烈波动时,损失高达几十万。去年就有外贸公司因为这个细节疏忽,白白多付了8%的货款。

合同价格不明确履行规则

合同价格模糊常见问题Q&A

问题1:协商不成能直接按自己报价执行吗?

答:绝对不行!去年有案例:供应商在价格未谈拢情况下,自行按高价发货后被法院判决返还差价。正确做法是先发书面催告,协商期不少于15天,保留微信记录、邮件等沟通证据,协商失败后再申请第三方评估。

问题2:市场价格波动大怎么认定合理价格?

答:关键看风险预见性。像建材价格指数连续上涨3个月,法院认定属商业风险;但若是疫情封控导致价格暴涨,适用情势变更原则。有个钢材买卖纠纷中,法官选取了合同约定交货期前后7天的市场均价,这个时间窗口值得参考。

问题3:能因价格不明直接解除合同吗?

答:解除权行使有条件限制。必须证明价格条款是合同核心要素,且无法通过补充协议、交易习惯等途径确定。去年有家广告公司以价格不明为由解约,结果被判违约,因为合同中其他条款能推导出价格计算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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起诉
7日内审查
符合立案条件,7日内缴纳诉讼费
法院受理并立案
提前三天通知当事人,公开审理的提前三天进行公告
开庭审理
(简易程序三个月内审结),普通程序6个月内审结
宣布开庭 > 法庭调查 > 举证质证 > 法庭辩论 > 法庭调解
调解协议
达成调解协议,双方签收后生效
未达成调解协议
合议庭裁决或裁判
不同意
判决15日内,裁定10内提起上诉
启动二审程序
同意
当事人履行协议或申请执行
结案
公诉
7日内审查
一审庭审
正常审理(2-3个月)
一审宣判
提前3天通知当事人,公开审理的提前3天进行公告
有罪/无罪/不负刑事责任
不服判决,上诉(被告10日内)
向原审或上级法院提起上诉书
二审法院决定审理
全面审理,上诉不加刑
被害人及法定代理人提出(原告10日内)
一审法院回级监察员复查决定
确有错误,抗诉
向原法院提交抗诉书
不抗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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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日内
起诉状副本送达被告
15日内
举证答辩
被诉主提出答辩状,提供证据和行为依据
开庭审理
调解协议法院作出判决、裁定
上诉
收到上诉状之日起10日内提交书面答辩状
启动二审程序
不上诉
判决、裁定生效
结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