物价变化引起的合同价款调整

最近建材价格暴涨导致工程烂尾的新闻频上热搜,很多老板都在问:签好的合同能不能因为物价波动要求加钱?这事儿《民法典》第533条早就给出答案了!情势变更原则,当市场价格波动超出正常商业风险范围,继续履行合同明显不公平的,双方可以重新协商,协商不成的还能去法院申请变更或解除合同。不过要物价上涨必须达到无法预见、不属于商业风险、继续履行显失公平三个硬指标才能启动调价程序。

签合没写调价条款,现在材料涨上天怎么办?

去年接了个包工包料的装修项目,结果今年铜价直接翻倍,这种情况完全符合情势变更。先别急着停工,教你三步自救法:第一步拿出采购凭证证明成本增幅,第二步发书面函件要求协商,第三步同步做好继续施工的证据保全。去年我们处理过瓷砖批发商的案子,原材料暴涨40%后通过补充协议实现价格联动,双方各承担一半涨幅。

物价变化引起的合同价款调整

遇到价格波动该硬扛还是该谈判?

工地老王最近愁得睡不着——钢筋从签合的3800/吨涨到6100,按原价干下去要赔200万。这种情况千万别自己硬扛!法律支持的调价窗口期是知道或应当知道情势变更起3个月内,错过时效神仙也救不了。建议立即启动这三件事:1.收集大宗商品交易市场数据 2.核算实际损失明细 3.通过EMS发调价协商通知。记住,停工是下下策,反被追究违约责任。

常见问题解答

原材料涨价超过30%能要求调价吗?

关键要看是否超出合理预期。是口罩机生产商在疫情期间遇到钢材价格暴涨,法院会支持调价。但是普通年份10%-20%的波动,很被认定为正常商业风险。有个参考标准:当价格波动幅度超过签订合近三年平均波动值的3倍标准差时,主张调价成功率会大幅提升。

政府定价调整导致成本增加怎么办?

这种情况属于典型的法定调价情形。去年多个城市突然上调商混政府指导价,施工单位凭红头文件直接主张差价补偿即可。但要时效性,必须在政府调价文件生效后60天内提出书面调价申请,超过期限被视为放弃权利。

价格波动能不能作为违约借口?

绝对不行!去年有个典型案例:某供货商因原材料涨价单方面停止发货,被判赔160万违约金。法官明确指出,市场价格波动不能免除履约责任,擅自违约方不仅要赔偿损失,还被列入失信名单。正确的做法是先按约履行,通过法律途径主张调整价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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起诉
7日内审查
符合立案条件,7日内缴纳诉讼费
法院受理并立案
提前三天通知当事人,公开审理的提前三天进行公告
开庭审理
(简易程序三个月内审结),普通程序6个月内审结
宣布开庭 > 法庭调查 > 举证质证 > 法庭辩论 > 法庭调解
调解协议
达成调解协议,双方签收后生效
未达成调解协议
合议庭裁决或裁判
不同意
判决15日内,裁定10内提起上诉
启动二审程序
同意
当事人履行协议或申请执行
结案
公诉
7日内审查
一审庭审
正常审理(2-3个月)
一审宣判
提前3天通知当事人,公开审理的提前3天进行公告
有罪/无罪/不负刑事责任
不服判决,上诉(被告10日内)
向原审或上级法院提起上诉书
二审法院决定审理
全面审理,上诉不加刑
被害人及法定代理人提出(原告10日内)
一审法院回级监察员复查决定
确有错误,抗诉
向原法院提交抗诉书
不抗诉
法院立案
5日内
起诉状副本送达被告
15日内
举证答辩
被诉主提出答辩状,提供证据和行为依据
开庭审理
调解协议法院作出判决、裁定
上诉
收到上诉状之日起10日内提交书面答辩状
启动二审程序
不上诉
判决、裁定生效
结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