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间借贷纠纷管辖权
《民事诉讼法》第24条及《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民间借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规定》第3条,民间借贷纠纷的管辖规则可以归纳为:被告住所地法院或合同履行地法院均有管辖权。若未明确约定合同履行地,则以接受货币一方所在地视为合同履行地。这个看似简单的规定背后,在藏着诸多学问。
民间借贷管辖权背后的那些坑
张三在杭州借给北京李四20万元,两人签的借条只写了借款金额和利息。后来李四逾期不还,张三跑到杭州法院起诉,结果被告知要去北京立案——这就是典型的被告住所地优先案例。很多人以为在自家门口就能打官司,结果发现要跨省维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