哪一情形构成重大误解

《民法典》第147条,重大误解是指行为人在作出意思表示时,对涉及合同性质、对方当事人、标的物品种、质量、规格、数量等主要内容存在错误认识,且按照一般交易习惯该错误足以影响当事人决定是否订立合同的情形。就是你签合同的时候看走眼了关键信息,而且这个看走眼严重到正常人都不会签这个合同的程度。

这些坑你踩过吗?看看典型场景

前些天朋友老张花3万块买了套紫檀木家具,结果到货发现是普通檀木,气得直跳脚。这种情况就属于典型的标的物品种误解——紫檀木和普通檀木市场价差着10倍呢!商家要是不退,老张完全可以主张重大误解撤销合同。

再去年有个网红民宿纠纷案特别有意思。甲方把海南三亚的海景房租给乙方,结果乙方到了才发现要穿过3条街才能看到海。法院判了重大误解成立,为啥?因为正常人理解的海景房应该是不出房门就能看见海啊!

不过要不是所有误解都能算重大。像前年我表弟买房,签完合同才发现小区门口的地铁站2025年才通车,这种对配套设施未来发展的误判,法院就不会支持撤销,毕竟签约时这些信息都是公开可查的。

哪一情形构成重大误解

灵魂拷问:这些算不算重大误解?

问题1:网上买手机选错颜色能退货吗?

答:关键看商家有没有误导。商品页明确标注深空灰,你自己眼花选成银色,这不构成重大误解。但要是商家把银色手机拍得像白色,导致你误判,这就可以主张撤销。

问题2:租商铺时被忽悠日均人流量过万,能反悔吗?

答:这种情况要分两层看。对方拿出的是伪造的商场人流报告,属于欺诈;是你自己没核实真实数据就轻信口头承诺,被认定商业判断失误。建议签约前要求书面数据支撑。

问题3:买学区房后发现学位被占用,算不算重大误解?

答:绝对算!北京朝阳区去年就有类似判例。法院认为学位资格是房屋交易的核心要素,支持购房者以重大误解为由解除合同。不过要保存中介承诺学位的聊天记录或录音。

问题4:直播间抢的和田玉其实是玻璃,怎么办?

答:这种情况直接报警都涉嫌诈骗了。但若商家确实提供了鉴定证书(哪怕是伪造的),可以主张重大误解和欺诈,要求退一赔三。记得收到货第一时间去做专业检测。

问题5:签合看漏了违约金条款,能主张误解吗?

答:很难!上海浦东法院明确过,合同条款的审查义务在签约方自身。除非能证明对方故意隐藏条款(用极小字体打印),否则没仔细看合同不能成为撤销理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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起诉
7日内审查
符合立案条件,7日内缴纳诉讼费
法院受理并立案
提前三天通知当事人,公开审理的提前三天进行公告
开庭审理
(简易程序三个月内审结),普通程序6个月内审结
宣布开庭 > 法庭调查 > 举证质证 > 法庭辩论 > 法庭调解
调解协议
达成调解协议,双方签收后生效
未达成调解协议
合议庭裁决或裁判
不同意
判决15日内,裁定10内提起上诉
启动二审程序
同意
当事人履行协议或申请执行
结案
公诉
7日内审查
一审庭审
正常审理(2-3个月)
一审宣判
提前3天通知当事人,公开审理的提前3天进行公告
有罪/无罪/不负刑事责任
不服判决,上诉(被告10日内)
向原审或上级法院提起上诉书
二审法院决定审理
全面审理,上诉不加刑
被害人及法定代理人提出(原告10日内)
一审法院回级监察员复查决定
确有错误,抗诉
向原法院提交抗诉书
不抗诉
法院立案
5日内
起诉状副本送达被告
15日内
举证答辩
被诉主提出答辩状,提供证据和行为依据
开庭审理
调解协议法院作出判决、裁定
上诉
收到上诉状之日起10日内提交书面答辩状
启动二审程序
不上诉
判决、裁定生效
结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