离婚有外债怎么解决
《民法典》第1089条,离婚时夫妻共同债务应当共同偿还。这里的关键在于区分个人债务和共同债务:婚前债务、明确约定个人承担的债务、超出家庭生活需要的债务(如赌博欠款)属于个人债务;用于共同生活、共同经营或共同签字确认的债务属于共同债务。若协商不成,法院会综合债务用途、收入水平等因素进行判决,建议提前收集转账记录、借条等关键证据。
离婚时债务怎么分?先看这3个关键点
场景1:丈夫偷偷网贷20万买游戏装备
《民法典》第1089条,离婚时夫妻共同债务应当共同偿还。这里的关键在于区分个人债务和共同债务:婚前债务、明确约定个人承担的债务、超出家庭生活需要的债务(如赌博欠款)属于个人债务;用于共同生活、共同经营或共同签字确认的债务属于共同债务。若协商不成,法院会综合债务用途、收入水平等因素进行判决,建议提前收集转账记录、借条等关键证据。
场景1:丈夫偷偷网贷20万买游戏装备
《民法典》第545条和《民事诉讼法》第232条规定,债权人可以将债权的全部或部分转让给第三人。当债权转让完成后,受让人有权向法院申请变更为新的申请执行人。这一过程需要向原执行法院提交书面申请,并提供债权转让协议、权利凭证等证明材料。法院审查确认转让合法有效后,会作出变更裁定,赋予新债权人继续执行程序的主体资格。
老王经营建材生意被拖欠200万货款,三年追讨无果。通过债权转让,他以170万价格将债权卖给资产管理公司,不仅快速回笼资金,还省去了漫长的诉讼执行过程。这种折价变现的操作,正成为中小企业破解执行难的新选择。
《民法典》第五百六十八条,当双方互负债务且标的物种类、品质相任何一方可以将自己的债务与对方的到期债务抵消。这就是法律上的法定抵消权。举个栗子,老王欠老张5万元货款,老张又欠老王3万元装修款,这时候双方就能直接抵消3万元债务,老王只需再还2万元就行。但要!债务种类不同(一个欠钱一个欠货),或者有一方债务未到期,就必须双方协商一致才能抵消(约定抵消)。
最近有个真实案例特别有意思:某奶茶店老板和健身房教练互相欠钱。奶茶店充值卡欠教练3000元,教练的私教课欠奶茶店2500元。俩人一合计直接抵消2500元,剩下的500元用奶茶券结算。这种灵活处理既避免了诉讼麻烦,又保住了客户关系。
管理人撤销权除斥期间,简单说就是法律给管理人反悔的时间限制。《企业破产法》第31条和第123条,当债务人恶意转移财产、低价甩卖资产等损害债权人利益时,管理人有权利向法院申请撤销这些行为。但这个权利不是无限期的,法律规定必须在知道或应当知道撤销事由之日起1年内行使,最长不超过破产程序终结后2年。就像超市退货有个7天期限一样,超过这个期限,法院就不再保护管理人的撤销权了。
遇到民间借贷不还钱的情况,千万别慌!《民法典》第667条,借款合同是借款人向贷款人借款并到期返还的协议。对方耍赖,法律给你撑腰的步骤很明确:先协商→再调解→起诉。关键是要保留好借条、转账记录等证据,3年内向法院起诉都有效(《民法典》第188条)。实在等不及还能申请支付令,最快30天就能拿到法院的执行令!
见过太多人因为借条写成欠条吃大亏的案例了!教你3招防老赖: 1. 借条必须写全姓名+身份证号+手印(别用网名!) 2. 转账备注写借款,现金交付要找见证人 3. 超过5万的借款,让对方提供房产或工资担保 去年有个客户借给朋友20万没写利息,结果法院只判了LPR利息,血亏4万多!记住:口头承诺利息不算数,白纸黑字写清楚年利率(别超过14.8%)才受保护!
判定资产转移是否合法主要看两个关键点:主观意图和客观结果。《民法典》第538条,转移行为存在明显不合理低价或无偿转让,且导致债权人利益受损,就被认定为恶意转移资产。老张欠债100万,却突然把市价200万的房子以50万卖给亲戚,这种跳楼价交易就踩了法律红线。
1. 离婚分财产时搞小动作:有人提前半年把存款转给父母,等离婚时说我卡里就剩200块了
《民法典》第1064条规定,共同债务的认定主要看三点:一是共同签字确认的债务,二是为家庭日常生活需要产生的债务,三是债权人能证明用于共同生活或经营的债务。只要借钱是为了夫妻共同生活、共同经营,或者双方都认可这笔债务,就算共同债务。但现实中认定起来更复杂,借钱时只有一方签字,或者债务用途不明确,这时候就需要结合证据来判断。
当公司欠薪连法院强制执行都失效时,很多劳动者会陷入绝望。但《劳动合同法》和《民事诉讼法》相关规定,这种情况仍有破局之法!强制执行失败公司名下无财产可执行,但劳动者可以申请追加股东为被执行人(依据《公司法》第20条)、向法院申请将案件移送公安机关追究拒不支付劳动报酬罪(刑法第276条之一),或推动公司进入破产程序(破产法第113条)。法律工具箱里还有更多武器等你激活!
去年有个装修工人老张,赢了官司却发现公司账上只有89块钱。这种情况太常见了,主要逃不出三大套路:
《民法典》第188条规定,债权诉讼时效从原来的2年调整为3年!这个重大变化自1月1日《民法典》施行后正式生效。现在债权人向法院主张权利的有效期延长至3年,但要这个3年是从知道或应当知道权利受损及义务人之日起算,且最长不超过20年。
原来2年时效常常让债权人措手不及。老王借给朋友10万元,对方承诺半年还,结果拖了2年半才准备起诉,按旧法就过了时效。现在改成3年后,老王可以更从容地收集证据、协商还款,实在不行再走法律程序。特别是对于工程款、民间借贷这类容易拖延的债务,多出来的1年缓冲期简直就是救命稻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