向债务人的债务人追偿叫什么

向债务人的债务人追偿叫什么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535条规定,向债务人的债务人追偿的行为在法律上称为代位权或代位追偿权。当你的债务人(甲)自己也有别人(乙)欠他钱却不主动要债,导致甲没钱还你时,你可以直接跳过甲,代替他向乙讨债。这种替别人讨债的权利就是法律赋予债权人的特殊武器。

代位追偿权的实战说明书

小明借给朋友老王10万块开火锅店,结果老王拿着这笔钱转头借给了开奶茶店的老李。现在老王火锅店倒闭没钱还小明,而老李的奶茶店生意火爆就是不还老王钱。小明这时候就可以祭出代位追偿权,直接找老李要钱。

想要成功使用这个权利得满足三个硬条件:
1. 老王欠小明的钱已经到期
2. 老王对老李的债权也到了还款期限
3. 老王自己躺平不主动找老李要钱
就像打游戏开大招需要攒够能量条,这三个条件缺一不可。

还需要准备全套证据链:
- 小明和老王的借款合同(盖红章的那种)
- 老王催老李还钱的聊天记录(得显示老王确实没积极讨债)
- 老李奶茶店的流水证据(证明他有还款能力)
这些证据就像拼图,少一块都被法院退回。

代位追偿的三大神操作

案例一:三角债破局术
建筑公司欠材料商200万,开发商又欠建筑公司300万。材料商直接起诉开发商,成功拿到200万。这波操作直接省去中间商赚差价。

案例二:保险代位追偿
老张的车被酒驾司机撞了,保险公司赔钱后,转身就找酒驾司机要回了赔偿款。这就是为什么买保险时要勾选代位追偿选项。

案例三:遗产追讨大作战
李奶奶借给邻居50万,人去世后债主变成她儿子。结果发现邻居还继承了他叔叔的房产,儿子直接行使代位权执行了这套房子。

追偿路上的五个深坑

1. 超时作废陷阱:代位权诉讼时效只有3年,从知道权利被侵害起算。有个老板就是第五年才起诉,结果法院直接关门送客。

2. 证据不足黑洞:有人拿着微信聊天记录就去起诉,结果对方当庭否认,法官要求提供转账凭证,当场傻眼。

3. 执行落空惨案:好不容易打赢官司,发现对方早就转移财产。记得起诉时同步申请财产保全!

4. 程序错误翻车:有人直接把债务人的债务人列为被告,忘了原债务人也要作为第三人,导致被驳回起诉。

5. 费用计算失误:利息、违约金、律师费这些都要单独列明,有人打包写个总数,结果被砍掉一半。

常见问题Q&A

问题1:代位追偿必须要打官司吗?
答:不一定!可以先发律师函震慑,我们有个客户群发电子律师函,3天内就收回80%欠款。但最终执行还是需要法院判决。

问题2:债务人的债务人不配合怎么办?
答:收集证据直接申请支付令,费用只要诉讼费三分之一。有个案例用支付令15天就完成执行,比正常诉讼快3倍。

问题3:能追回多少钱?
答:以你自身的债权为限。你被欠10万,对方欠你债务人15万,你也只能要10万。但诉讼费可以让对方承担,相当于零成本维权。

问题4:跨国债务能代位追偿吗?
答:可以!我们处理过香港公司追讨美国债务人的案子,关键要看合同约定管辖法院。建议在借款合同里提前写明适用法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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起诉
7日内审查
符合立案条件,7日内缴纳诉讼费
法院受理并立案
提前三天通知当事人,公开审理的提前三天进行公告
开庭审理
(简易程序三个月内审结),普通程序6个月内审结
宣布开庭 > 法庭调查 > 举证质证 > 法庭辩论 > 法庭调解
调解协议
达成调解协议,双方签收后生效
未达成调解协议
合议庭裁决或裁判
不同意
判决15日内,裁定10内提起上诉
启动二审程序
同意
当事人履行协议或申请执行
结案
公诉
7日内审查
一审庭审
正常审理(2-3个月)
一审宣判
提前3天通知当事人,公开审理的提前3天进行公告
有罪/无罪/不负刑事责任
不服判决,上诉(被告10日内)
向原审或上级法院提起上诉书
二审法院决定审理
全面审理,上诉不加刑
被害人及法定代理人提出(原告10日内)
一审法院回级监察员复查决定
确有错误,抗诉
向原法院提交抗诉书
不抗诉
法院立案
5日内
起诉状副本送达被告
15日内
举证答辩
被诉主提出答辩状,提供证据和行为依据
开庭审理
调解协议法院作出判决、裁定
上诉
收到上诉状之日起10日内提交书面答辩状
启动二审程序
不上诉
判决、裁定生效
结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