债权债务互抵怎么做账
《民法典》第五百六十八条,债权债务互抵(又称抵销)是指双方互负债务时,在符合法定条件下,双方债务可相互抵消。从法律层面看,债权债务互抵需满足四个条件:1)双方互负债务;2)债务标的物种类、品质相同;3)债务均已到期;4)不存在法律规定或合同约定不得抵销的情形。做账时需以书面协议为凭证,确保符合法律效力。
债权债务互抵的完整做账流程
举个接地气的例子:老王公司欠A供应商货款50万,A供应商又欠老王公司设备租赁费30万。双方一合计决定互抵,操作分三步走:
第一步:签协议!白纸黑字写明双方同意以30万债务互抵,签字盖章不能少,这是税务局查账时的护身符。
第二步:会计动手记账。老王公司这边:
借:应付账款-A供应商 30万
贷:应收账款-A供应商 30万
A供应商反向操作即可。互抵后还有余额,老王还剩20万要付,那就单独记应付账款。
第三步:备查簿登记。专门建个台账记录抵销日期、金额、凭证号,防止以后扯皮。
这些坑千万别踩!
去年有个真实案例:某公司用5年前的陈年老账做抵销,结果被税务局罚款。这三个雷区:
1. 用未到期的债权抵销——好比用未成熟的青苹果还债;
2. 跨境债务乱抵销——不同国家法律能把你绕晕;
3. 税费混进抵销——增值税、所得税这些皇粮可不能私相授受。
建议每次抵销前让法务和财务双把关,毕竟省下的罚款比赚的利润更实在。
常见问题答疑
Q:口头约定抵销有效吗?
A:千万别!法律虽承认口头协议,但举证困难。某案例中企业因无书面协议损失80万,血的教训告诉我们:宁可多印两页纸,别省事吃大亏。
Q:抵销需要开发票吗?
A:视情况而定!是货款互抵,需要同步红冲原发票;若是违约金等非应税项目,备齐协议即可。去年某企业因漏开发票被补税+滞纳金共计15万,前车之鉴啊!
Q:超过诉讼时效的债务能抵销吗?
A:这是个技术活!B公司3年前欠你50万(已过诉讼时效),你现在欠B公司30万。你可以主张抵销,但B公司不能主动用过期债权抵销新债务。建议咨询专业律师操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