破产撤销权债权转让
当企业进入破产程序时,有个后悔药叫破产撤销权。《企业破产法》第31、32条,管理人有权撤销破产前一年内损害债权人利益的财产处置行为。那债权转让后受让人能不能行使这个权利呢?法律明确规定,债权转让不影响撤销权的行使主体资格,只要受让的债权本身符合可撤销行为的构成要件,新债权人照样可以抡起法律武器维权。
债权转让后还能掀翻债务人的小动作吗?
去年有个典型案例特别有意思:某建材公司破产前3个月,老板把公司名下3辆豪车都过户给了小舅子。债权人老王把200万债权转让给老张后,老张拿着转让协议就去找管理人要求撤销车辆过户。法院还真支持了!关键就在于原债权人转让债权时,已经形成了可撤销的财产转移事实。
这里有个冷知识:哪怕债权转让发生在破产程序启动后,只要转让的债权本身对应的可撤销行为没超过法定追溯期(一般是破产前1年),受让人照样可以主张权利。就像打游戏继承存档,前任没做完的任务新玩家做。
不过要三个死亡红线:1.转让的债权必须真实存在 2.原债权人没有放弃过撤销权 3.转让行为本身不构成新的可撤销事由。去年苏州就有个案例,债权转让价格只有面值的10%,结果被认定恶意逃债,反而被撤销了转让行为。
债权受让人必知的五大生存法则
第一招叫时光回溯术,重点审查转让债权对应的原始交易时间线。有个餐饮公司破产案,债权人李姐把5年前形成的债权转让给投资公司,结果发现债务人在债权形成2年后才转移的房产,这完全符合可追溯期,投资公司成功追回3套商铺。
第二招是证据锁链大法。上海某贸易公司案中,新债权人靠着一沓微信聊天记录,证明原股东在转让设备时说过赶紧处理掉别让债权人找到,成功坐实主观恶意,这类电子证据现在越来越管用。
第三招叫双线作战策略。去年杭州互联网法院判例显示,债权人可以主张行使撤销权和申报债权。就像打官司时左手持盾右手握剑,既能要回被转移的财产,又能参与破产财产分配。
破产撤销权债权转让五大灵魂拷问
问题1:债权转让后,新债权人能撤销原债务人在转让前的财产处置吗?
当然可以!只要财产处置发生在破产前法定期间内,且损害债权人利益。就像买二手房,前任房东欠的物业费,新业主照样能追讨。
问题2:债权分多次转让,的受让人还有撤销权吗?
权利链条不断就有效。好比击鼓传花,只要每次转让都合法,传到第10手也有权主张。但要每次转让都要完善手续,避免出现权利瑕疵。
问题3:受让人行使撤销权的时间限制怎么算?
从知道或应当知道可撤销事由起1年内,且不超过破产程序终结后2年。这个期限和原债权人没关系,受让人有自己的独立计时器。
问题4:如何证明债务人有恶意转移财产的行为?
三大证据法宝:银行流水异常、交易价格明显不合理、关联交易对象。最近有个案子,债务人以1元转让专利给关联公司,这价格连打印费都不够,直接被认定恶意。
问题5:债权转让协议里需要特别约定撤销权吗?
建议白纸黑字写清楚!虽然法律默认随债权转移,但明确约定能避免扯皮。就像网购时特别标注要赠品,虽然按规矩应该给,写出来更保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