票据纠纷的管辖权是哪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25条及《票据法》相关规定,票据纠纷的管辖权主要遵循被告住所地或票据支付地原则。原告可以选择向被告所在地法院起诉,也可以选择向票据上明确记载的付款地(如承兑银行所在地)法院提起诉讼。若票据未明确记载付款地,则以承兑人或付款人的营业场所、住所或经常居住地为准。若双方在合同中约定了管辖法院且符合法律规定,该约定也优先适用。
为什么票据纠纷的管辖权这么重要?
打个比方,管辖权就像战场选址——选对了地方,诉讼效率更高、成本更低。一家上海公司收到一张由北京银行承兑的汇票,到期后未能兑付。上海公司选择在北京起诉(票据支付地),更快冻结对方资产;而被告公司在广州,选择广州起诉(被告住所地)则便于执行判决。管辖权直接关系到案件审理周期、证据调取难度甚至胜诉概率,必须慎重选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