拖欠农民工工资建设单位责任
《保障农民工工资支付条例》第29条规定,建设单位必须将人工费用单独列入工程款,按月足额拨付到农民工工资专用账户。因为建设单位未按约定付款导致欠薪,不仅要补发工资,还面临5-10万元的罚款。更关键的是,《劳动合同法》第94条明确,建设单位与总包单位对农民工工资承担连带责任——说白了,包工头跑了,农民工可以直接找开发商要钱!
包工头跑路了,凭啥要开发商背锅?
很多开发商觉得冤:我又没直接雇农民工,凭啥让我掏钱?这就是典型的法盲思维!现在法律规定,建设单位就是农民工工资支付的最终守门员。去年郑州某楼盘就发生过典型案例:总包单位挪用500万工资款,开发商被责令先行垫付,还被住建局列入黑名单。这就好比你去饭店吃饭,厨师跑了,难道饭店能说菜钱给过厨师了就不管客人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