贷款买房只写女友名字可以吗

站在法律专业角度,贷款买房只写女友名字存在较大风险。《民法典》规定,房产证登记名字即为法定产权人,无论谁实际出资或还贷。若你们未领结婚证,这套房属于女友的婚前个人财产,即使你承担首付或月供,分手时面临“钱房两空”的局面。即使保留转账记录,也只能主张债权而非房产所有权。若是婚后共同还贷,增值部分可协商补偿,但需耗费大量举证精力。

为什么说这是“甜蜜的陷阱”?

很多男生觉得“写女友名字是爱的证明”,但现实比想象更复杂。小张和女友恋爱5年,用自己存款付首付却只登记女友名字。结果分手时女友直接卖房移民,小张拿着转账记录打官司2年才拿回部分本金,利息和房价涨幅全打了水漂。这还不是最惨的——女友有债务纠纷,房子被强制执行;她私自抵押房产,你甚至背上“隐形债务”。

贷款买房只写女友名字可以吗

感情再好也要做的3个动作

1. 签书面协议:别觉得伤感情,可以写成“恋爱期间购房财产约定书”,注明出资比例和权益分配,最好公证; 2. 保留资金痕迹:首付款用银行转账并备注“购房款”,月供从自己账户转出; 3. 考虑联名购房:哪怕出资比例不同,登记两人名字能直接保障权益。实在想单独登记,建议同步立遗嘱指定继承权,防止意外情况。

常见问题解答

问题1:分手,我能要回还贷的钱吗?

可以主张要回,但只能算借款而非房款。需要提供银行流水、聊天记录等证据,且法院只支持本金不支持房价增值部分。曾有案例显示,男方还贷40万最终判赔32万,耗时超过1年半。

问题2:结婚后房子会变成共同财产吗?

不会!婚前全款房永远属于个人财产。若是婚前贷款买房且登记在女友名下,婚后共同还贷部分及对应增值属于夫妻共同财产,但需要你主动收集还贷证据才能分割。

问题3:女友说先写她名字,结婚后再加我名字靠谱吗?

风险极高!加名需要她本人同意,且涉及税费。实操中常出现“加了名字但约定了1%份额”,或者对方临时反悔的情况。建议直接在购房时约定按份共有,你占70%、她占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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起诉
7日内审查
符合立案条件,7日内缴纳诉讼费
法院受理并立案
提前三天通知当事人,公开审理的提前三天进行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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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简易程序三个月内审结),普通程序6个月内审结
宣布开庭 > 法庭调查 > 举证质证 > 法庭辩论 > 法庭调解
调解协议
达成调解协议,双方签收后生效
未达成调解协议
合议庭裁决或裁判
不同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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同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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结案
公诉
7日内审查
一审庭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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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审宣判
提前3天通知当事人,公开审理的提前3天进行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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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服判决,上诉(被告10日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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开庭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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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诉
收到上诉状之日起10日内提交书面答辩状
启动二审程序
不上诉
判决、裁定生效
结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