代位权之诉次债务人的抗辩权

代位权之诉,简单说就是债主替老赖要债。张三欠李四钱不还,但张三自己还有一笔王五欠他的钱没要回来,这时候李四可以直接起诉王五,要求王五还钱给张三,再由张三还给自己。而这里头的王五,就是法律上的次债务人。

《民法典》第535条,次债务人(王五)在面对债权人(李四)的代位权起诉时,可不是任人宰割的。法律明确规定,次债务人对原债务人(张三)的抗辩权,可以直接用来对抗债权人。说白了,王五能用对付张三的那些理由,反过来怼李四!

次债务人能甩出哪些挡箭牌?

第一招:张三都没资格告我,你李四更没戏!

张三和王五的债务本身有问题,合同无效、债务已还清或者诉讼时效过了。这时候王五可以直接说:李四你替张三告我?张三自己都没权利找我要钱,你凭啥替他出头?法院这时候就得先审查张三和王五之间的债务是否合法有效。

代位权之诉次债务人的抗辩权

第二招:李四你连代位权的门槛都没摸到!

法律要求代位权必须满足张三躺平不讨债+李四的债权到期两个条件。张三其实一直在催王五还钱,或者李四自己对张三的债权还没到期,王五就可以反击:李四你急啥?张三都没放弃要债,轮得到你插手吗?

第三招:张三还欠我钱呢!咱们抵消吧!

王五手里还捏着张三的其他欠条,这时候可以祭出抵消权大招。王五欠张三10万,但张三之前借了王五8万没还,王五就能说:李四你只能代位要10万?先扣掉张三欠我的8万,剩下2万再说!(依据《民法典》第549条)

第四招:这钱只能张三自己来要!

某些特殊债务具有人身专属性,赡养费、工伤赔偿等。张三对王五的债权是工伤补偿金,王五可以直接抗辩:这钱是法律专门给张三治病的,李四你没资格代位!

次债务人必问的4个灵魂拷问

问题1:王五能把张三对付李四的理由,拿来对付李四吗?

答:完全可以! 法律给次债务人开了共享抗辩权的外挂。张三欠李四的钱已经过了诉讼时效,那么王五可以直接对李四说:张三都不好意思找李四要钱了,你李四更没资格通过我来还债!

问题2:张三和王五的合同里约定了只能仲裁,王五怎么反击?

答:直接扔出程序抗辩手雷! 张三和王五签的借款合同里白纸黑字写着争议提交某某仲裁委员会,那么当李四去法院起诉时,王五可以当场掀桌:我和张三的事儿约定了仲裁,法院根本管不着!(参考《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代位权诉讼的若干规定》)

问题3:王五能不能主动找张三还钱,让李四的起诉扑空?

答:这操作合法! 法律鼓励债务人主动履行,王五只要赶在法院判决前把钱还给张三,就能让李四的起诉变成空气靶子。不过得:王五明知李四已经起诉还故意转移财产,构成恶意串通哦!

问题4:李四的代位权诉讼会影响王五的其他债权人吗?

答:引发抢钱大战! 王五自己还有一堆债主,李四通过代位权诉讼执行到王五的财产后,其他债权人会跳出来要求参与分配。这时候王五可以两手一摊:法院已经把钱判给李四了,你们找我也没用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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起诉
7日内审查
符合立案条件,7日内缴纳诉讼费
法院受理并立案
提前三天通知当事人,公开审理的提前三天进行公告
开庭审理
(简易程序三个月内审结),普通程序6个月内审结
宣布开庭 > 法庭调查 > 举证质证 > 法庭辩论 > 法庭调解
调解协议
达成调解协议,双方签收后生效
未达成调解协议
合议庭裁决或裁判
不同意
判决15日内,裁定10内提起上诉
启动二审程序
同意
当事人履行协议或申请执行
结案
公诉
7日内审查
一审庭审
正常审理(2-3个月)
一审宣判
提前3天通知当事人,公开审理的提前3天进行公告
有罪/无罪/不负刑事责任
不服判决,上诉(被告10日内)
向原审或上级法院提起上诉书
二审法院决定审理
全面审理,上诉不加刑
被害人及法定代理人提出(原告10日内)
一审法院回级监察员复查决定
确有错误,抗诉
向原法院提交抗诉书
不抗诉
法院立案
5日内
起诉状副本送达被告
15日内
举证答辩
被诉主提出答辩状,提供证据和行为依据
开庭审理
调解协议法院作出判决、裁定
上诉
收到上诉状之日起10日内提交书面答辩状
启动二审程序
不上诉
判决、裁定生效
结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