债权人的代位权案例

债权人的代位权是《民法典》第535条赋予的特殊权利,简单来说就是当老赖欠钱不还时,债权人能直接跳过债务人,向欠他钱的第三方(次债务人)讨债。这个权利有三个硬核条件:第一,债务确实到期没还;第二,债务人自己躺平不追债;第三,债权人的钱要不回来。张三欠李四20万,王五又欠张三30万,张三摆烂不找王五要钱,李四就能直接起诉王五还钱。

民间借贷中的三角债破局战

杭州发生过一个经典案例:开餐馆的老赵借给朋友老孙50万周转,结果老孙自己的建材生意被下游客户拖欠100多万货款。老赵眼看借款到期,老孙却以别人也欠我钱为由推脱。在律师建议下,老赵直接起诉老孙的客户,法院判决客户需向老赵支付50万。这个案例告诉我们:手里有借条也别干等,发现债务人有应收账款时,代位权就是你的尚方宝剑。

公司债务里的代位权妙用

北京某科技公司被合作企业拖欠服务费80万,而这家企业正好有笔政府补贴即将到账。财务总监灵机一动,赶在对方转移资金前启动代位权诉讼,成功冻结补贴款。这里有个知识点:次债务人的钱没到期也能提前主张!只要次债务人的履行期限已到或出现加速到期情形,债权人就能出手。这招特别适合对付准备跑路的老赖。

房产纠纷中的代位权突击

最近上海法院判了个教科书式案例:小夫妻离婚时约定房子归女方,但男方迟迟不配合过户。女方发现男方还有笔工程款没收,直接行使代位权要求开发商付款。法院支持了这个诉求,判决开发商直接把钱打到法院账户。这个案子打破常规认知——代位权不仅能追钱,还能用来实现特定行为请求权,前提是这个行为能折算成金钱价值。

债权人的代位权案例

代位权常见问题Q&A

问题1:债务人假装在催债怎么办?

答:这种情况法院会看实质。江苏有个案子,债务人每月发催款函但从不诉讼,债权人提供通话录音证明对方在演戏。法院认定构成怠于行使权利,支持代位权。关键要证明债务人的催收只是做样子,催收后超6个月没采取法律行动。

问题2:能不能直接申请执行次债务人的财产?

答:必须起诉确权!湖南曾发生债权人拿着债务合同直接申请执行次债务人房产,结果被驳回。代位权必须通过诉讼确认,拿到胜诉判决后才能执行。但有个绿色通道:情况紧急时,可以在起诉申请财产保全。

问题3:次债务人提出抗辩怎么破?

答:深圳中院判决给出答案:次债务人可以拿对付债务人的理由来抗辩。次债务人主张货物质量有问题要扣款,债权人需要准备验收单等证据反击。所以行使代位权前,最好先摸清债务人和次债务人之间的履约情况。

问题4:跨国债务能行使代位权吗?

答:上海自贸区有过成功案例!某外资企业通过代位权追讨海外应收账款,法院依据《涉外民事关系法律适用法》确认适用法律。但要:次债务人在境外没有财产,执行会非常困难。这种情况建议提前做财产尽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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起诉
7日内审查
符合立案条件,7日内缴纳诉讼费
法院受理并立案
提前三天通知当事人,公开审理的提前三天进行公告
开庭审理
(简易程序三个月内审结),普通程序6个月内审结
宣布开庭 > 法庭调查 > 举证质证 > 法庭辩论 > 法庭调解
调解协议
达成调解协议,双方签收后生效
未达成调解协议
合议庭裁决或裁判
不同意
判决15日内,裁定10内提起上诉
启动二审程序
同意
当事人履行协议或申请执行
结案
公诉
7日内审查
一审庭审
正常审理(2-3个月)
一审宣判
提前3天通知当事人,公开审理的提前3天进行公告
有罪/无罪/不负刑事责任
不服判决,上诉(被告10日内)
向原审或上级法院提起上诉书
二审法院决定审理
全面审理,上诉不加刑
被害人及法定代理人提出(原告10日内)
一审法院回级监察员复查决定
确有错误,抗诉
向原法院提交抗诉书
不抗诉
法院立案
5日内
起诉状副本送达被告
15日内
举证答辩
被诉主提出答辩状,提供证据和行为依据
开庭审理
调解协议法院作出判决、裁定
上诉
收到上诉状之日起10日内提交书面答辩状
启动二审程序
不上诉
判决、裁定生效
结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