被执行人可以和法院协商吗
《民事诉讼法》第230条,被执行人完全可以与申请执行人达成执行和解协议。法院在实践中也鼓励双方通过协商化解纠纷,毕竟能商量的事何必硬碰硬。不过要的是,这种协商不是和法院讨价还价,而是与申请执行人达成协议后,由法院对协议进行审查确认。就像菜市场买菜,买卖双方谈妥价格,市场管理员负责监督公平交易。
协商成功的三大经典姿势
去年处理过这样一个案子:老王欠了50万工程款,名下只剩辆开了8年的面包车。执行法官没急着拍卖车辆,而是组织双方坐下来谈。达成车辆抵债20万+分期还款30万的方案,既保住了老王的谋生工具,也让债权人拿到了钱。这种操作在法律上叫执行和解,实践中常见的有三种模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