债务偿还的先后次序
当债务人身背多个债主时,《民法典》第413条就像裁判员举起的发令枪,明确规定了清偿顺序:有担保的债权>普通债权>劣后债权。举个形象的例子——张三欠着银行房贷、朋友借款和网络高利贷,法院执行房产时,银行作为抵押权人必然第一个分钱,剩下的才能轮到其他债主。
债务清偿的生存法则
某地产公司破产案就是活教材:1.2亿员工工资优先清偿,补缴8000万税款,才是普通债权按比例分配。这种保民生、稳税收的清偿逻辑,在个人债务中同样适用。老王的工资卡被冻结,法院会先扣除抚养费,再处理信用卡欠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