检察员如何认定合同诈骗

《刑法》第224条,合同诈骗罪的认定需要满足"虚构事实、隐瞒真相→非法占有目的→骗取财物"的完整证据链。检察员需从主体适格性、主观故意、客观行为、损害结果四个维度审查:确认涉案合同属于有效法律关系载体,证明行为人存在签订合的欺诈故意,再通过资金流向、履约能力等客观证据锁定非法占有目的,最终量化被害方实际损失金额。不同于民事欺诈,刑事认定要求行为人自始不具备履约诚意。

揭开合同诈骗认定的四大核心密码

在检察院办案合同诈骗的认定就像破解保险箱密码,需要转动四个数字盘:

第一重密码:主观故意的"读心术"

去年某地办理的钢材购销案中,嫌疑人张某注册空壳公司后,以低于市场价20%的价格签订万吨钢材合同,收取预付款后却将资金用于赌博。检察员通过调取其手机数据,发现签约前与同伙的微信对话:"这单做完就撤,反正没货可交"。这种事前预谋证据直接锁定犯罪故意。

第二重密码:履约能力的"照妖镜"

重点审查三个时间节点:签约时、履约过程中、违约后。曾有位"新能源大佬"王某,在资金链断裂后仍疯狂签订充电桩建设合同。检察员发现其公司账户在签约前半年已无流水,仓库设备早被抵押,这种签约时已丧失履行能力的情形构成典型合同诈骗。

检察员如何认定合同诈骗

第三重密码:资金流向的"追踪器"

某教育机构诈骗案中,负责人李某收取学员百万学费后,将60%资金用于个人奢侈品消费,35%转移至境外账户,仅5%用于实际运营。这种资金异常转移模式与正常经营亏损存在本质区别,检察员通过穿透式资金审计撕开伪装。

第四重密码:补救行为的"试金石"

真正的诈骗者在东窗事发后采取"三不策略":不接电话、不退钱款、不协商解决。而民事纠纷当事人会积极沟通补救。去年杭州某服装代工案,厂方因疫情停工后主动提出分期退款并抵押设备,这种积极担责态度成为排除刑责的关键。

合同诈骗认定五大高频问题解密

问题1:合同部分履行还算诈骗吗?

就像喝了半杯毒酒仍是中毒,部分履约不影响定性。关键看未履行部分是否系核心条款,以及履约是否为掩盖诈骗目的。某建筑公司先完成地基工程后卷款跑路,因其未完成主体结构这个核心义务,仍被认定诈骗。

问题2:口头承诺能构成合同诈骗吗?

虽然《民法典》认可口头合同,但刑事认定需更严格。除非有录音、证人等客观证据印证,否则难以证明"虚构事实"。上海某投资案中,嫌疑人庭审时辩称"只是吹牛",但因有录音证明其多次虚假承诺政府背景,最终定罪。

问题3:如何区分市场风险与合同诈骗?

关键看风险是否人为制造。就像天气预报失误与故意谎报天气的本质区别。某农产品收购案中,买方因市场暴跌拒绝提货,但检察员发现其同期在做空期货市场,这种主动制造风险的行为构成诈骗。

问题4:民事判决后还能追究刑事责任吗?

答案是可以。刑民案件证明标准不同,就像交通事故既产生赔偿纠纷也涉及危险驾驶罪。广东某案中,虽然民事法院判决合同无效返还财物,但刑事审查发现签约时存在虚构央企背景行为,最终以合同诈骗罪起诉。

问题5:挂靠经营是否必然构成诈骗?

需综合判断实际控制情况。某建设公司允许项目经理挂靠承接工程,若项目资金确实用于工程建设,则不构成犯罪;但若挂靠方私刻公章签订虚假合同,资金全部转移个人账户,则被认定共同犯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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起诉
7日内审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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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院受理并立案
提前三天通知当事人,公开审理的提前三天进行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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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简易程序三个月内审结),普通程序6个月内审结
宣布开庭 > 法庭调查 > 举证质证 > 法庭辩论 > 法庭调解
调解协议
达成调解协议,双方签收后生效
未达成调解协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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同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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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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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审庭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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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审宣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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开庭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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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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启动二审程序
不上诉
判决、裁定生效
结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