欺诈胁迫合同撤销期间

《民法典》第148条、150条,受欺诈或胁迫签订的合同,当事人有权请求法院撤销。但这事儿有个关键期限——撤销权必须在你知道被骗或被逼的1年内行使,而且最长不超过合同签订后的5年。你1月被忽悠签了合同,6月才发现真相,这时候只剩半年时间维权。要是拖到2028年2月才想起来,就算刚发现也来不及了。

合同撤销权就像榴莲的赏味期

前阵子有个开奶茶店的小王找我咨询,他被原料供应商坑了。对方拿假检测报告骗他签了三年供货合同,半年后发现原料有问题。我告诉他现在就像刚剥开的榴莲——得赶紧行动,再放几天(超过1年)就只能捏着鼻子认了。

还有个更扎心的案例:李阿姨被理财公司忽悠买了200万养老保险,业务员拍胸脯说年收益12%。等发现是骗局时已经过了1年零1个月,法院直接驳回了撤销请求。这教训告诉我们,维权闹钟一定要设提前提醒!

时间计算藏着这些坑

有个做工程的张老板,被合作方拿家人安全威胁签了赔本合同。签完合同后吓得躲到外地,2年后才敢回来维权。这种情况法院特别认定:胁迫状态持续的,1年时效从胁迫终止那天开始算。

欺诈胁迫合同撤销期间

再疫情期间的特殊情况,有个当事人被困在国外,知道被骗时国内诉讼时效只剩10天。幸好法院认定了不可抗力因素,给延长了期限。但这种情况就像中彩票,千万别指望。

常见问题答疑

Q1:发现合同欺诈后该做的第一件事?

赶紧固定证据!立即收集聊天记录、录音、转账凭证,最好当天就去公证处做证据保全。有个客户特别聪明,约对方出来谈赔偿时悄悄录音,成功录到对方承认造假的对话,这成了法庭上的王炸证据。

Q2:超过1年真的没救了吗?

除非能证明自己一直不知道且不知道被骗。最近有个案子,开发商伪造公章冒充国企,受害者直到第13个月才发现公章是假的,法院破例允许撤销。但这种情况需要完整的证据链,成功率不到20%。

Q3:胁迫的证据怎么收集?

记住三件套:即时报警记录、伤痕鉴定报告、现场监控录像。有个女企业家被堵在办公室签合同,她借口上厕所时用手机录下对方威胁的话,这份录音最终成为关键证据。

Q4:微信签的电子合同适用同样规则吗?

完全适用!有个微商代理通过微信被忽悠签电子合同,2个月后察觉不对,及时保存了全部聊天记录并通过司法鉴定确认合同签署时间,成功在1年内撤销了合同。

阅读此文章的还浏览了

起诉
7日内审查
符合立案条件,7日内缴纳诉讼费
法院受理并立案
提前三天通知当事人,公开审理的提前三天进行公告
开庭审理
(简易程序三个月内审结),普通程序6个月内审结
宣布开庭 > 法庭调查 > 举证质证 > 法庭辩论 > 法庭调解
调解协议
达成调解协议,双方签收后生效
未达成调解协议
合议庭裁决或裁判
不同意
判决15日内,裁定10内提起上诉
启动二审程序
同意
当事人履行协议或申请执行
结案
公诉
7日内审查
一审庭审
正常审理(2-3个月)
一审宣判
提前3天通知当事人,公开审理的提前3天进行公告
有罪/无罪/不负刑事责任
不服判决,上诉(被告10日内)
向原审或上级法院提起上诉书
二审法院决定审理
全面审理,上诉不加刑
被害人及法定代理人提出(原告10日内)
一审法院回级监察员复查决定
确有错误,抗诉
向原法院提交抗诉书
不抗诉
法院立案
5日内
起诉状副本送达被告
15日内
举证答辩
被诉主提出答辩状,提供证据和行为依据
开庭审理
调解协议法院作出判决、裁定
上诉
收到上诉状之日起10日内提交书面答辩状
启动二审程序
不上诉
判决、裁定生效
结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