母亲向三个儿子要房钱
《民法典》第1067条,成年子女对父母有法定赡养义务,包括经济支持。母亲将名下房产让儿子居住或过户,但未明确放弃权益,她有权要求支付合理费用。若房产为母亲个人财产,她可依据《物权法》主张使用权或收益权。但若房产已过户给儿子且无附加条件,则需结合赠与合同内容判断。
现实比法律复杂:要房钱背后的家庭百态
张大妈把老房子分给三个儿子后,自己住进了养老院。半年后她发现儿子们把房子出租赚钱却没人付她养老费。这房子还是我的名,他们凭啥收租不给我钱?她气得要去法院告儿子。而李家三兄弟更委屈:老母亲非要他们每月各给5000块房钱,可大哥刚失业,小弟还在还房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