撤销权的行使方式
《民法典》规定,撤销权是形成权的一种,权利人通过单方意思表示即可使法律关系发生变动。行使方式主要有两种:一是通过向人民法院或仲裁机构提出请求(诉讼/仲裁撤销),二是直接向相对人发出撤销通知(通知撤销)。采用哪种方式需结合撤销事由类型,重大误解、显失公平等情况需要司法介入,而合同解除等情形允许通知撤销。
撤销权原来还能这样用?
老王在网上买了个按摩椅,收到货发现和宣传的完全不一样。这时候他掏出手机点七天无理由退货,其实就是行使了消费者撤销权。法律规定这种后悔权不需要任何理由,只要在法定期限内操作就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