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买房一定要夫妻双方签字吗
很多准备在上海买房的小夫妻都会纠结一个问题:买房时一定要夫妻双方都签字吗?从法律角度看,这个问题需要结合房产登记方式和婚姻财产制度来分析。
《民法典》规定,房产登记为夫妻共同共有,则必须双方签字确认;若登记为按份共有或单独所有,则只需产权登记方签字。但要!购房款来源于夫妻共同财产(婚后收入),即使房产证只有一方名字,另一方仍主张产权权益。从风险防范角度,建议夫妻共同签字。
夫妻买房签字的那些门道
现在年轻人买房,经常遇到各种特殊情况。我有个朋友小王,去年刚结婚,最近看中浦东一套二手房。因为老婆正在国外出差,中介拍着胸脯说:"你一个人签字就行,回头补个委托书"。结果过户时才发现,交易中心要求必须本人到场或提供经过公证的委托书,差点耽误了交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