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屋居间协议受法律保护吗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961条明确规定:"中介合同是中介人向委托人报告订立合同的机会或者提供订立合同的媒介服务,委托人支付报酬的合同。"正规签署的房屋居间协议(即中介合同)受到法律明文保护。只要协议内容不违反《民法典》第143条关于民事法律行为有效的要件(行为人具备民事行为能力、意思表示真实、不违反法律强制性规定),这份合同就具有完全法律效力。法院每年处理上万起涉及居间协议的纠纷案件,都充分体现了法律对这类协议的保护力度。
一纸协议背后的法律江湖
老张上个月通过中介买二手房,签协议时觉得"反正有中介在,合同随便签签就行",结果交完定金发现房子被查封,中介却推说不知情。这样的故事每天都在上演,关键就在于很多人不知道居间协议的法律分量。
中介带看房时塞给你的那张纸,可不是随便的收据单。白纸黑字写着服务内容、佣金标准、违约责任等条款,在法律上就是具有约束力的契约。去年北京朝阳法院有个典型案例:买家因中介隐瞒房屋漏水问题拒绝支付佣金,结果法院判买家胜诉,依据的就是居间协议中"如实告知房屋状况"的条款。
签协议时的三大保命条款
1. 信息真实性承诺:一定要写明"中介方保证提供的房屋产权、抵押、租赁等信息真实有效",这条能帮你事后索赔。就像去年杭州那个案子,中介隐瞒了房屋内发生过非正常死亡事件,买家靠着这条款要回了双倍定金。
2. 独家委托期限:很多中介会忽悠你签长期独家委托,其实超过3个月就涉嫌霸王条款。有个聪明做法是加注"若委托期内未成交,自动转为非独家委托"。
3. 退费机制:千万别信口头承诺的"不成交就退费",必须写清楚退款条件和时间节点。记得去年上海有个中介收了5万"诚意金",协议写的是"意向金",法院认定不用退还,一字之差损失惨重。
遇到纠纷的正确打开方式
去年遇到个客户王女士,中介带看10次都没成交,跳过中介直接和房东交易,结果被起诉索赔双倍佣金。这类跳单纠纷占居间协议案件的60%以上。关键要看协议里有没有"避跳单条款",以及中介是否真的提供了独家房源信息。
收集证据要讲究策略:微信聊天记录要保留原始载体,通话最好有录音,看房时的签到表、带看确认单都是重要证据。有个案例中介伪造带看记录索赔,买家靠着手机定位记录成功反杀。
常见问题解答
1. 口头约定的居间协议有效吗?
《民法典》第469条,口头协议同样具有法律效力,但举证难度极大。建议重要条款务必书面确认,用微信文字再次确认关键内容,避免"空口无凭"。
2. 签了阴阳合同会怎样?
为避税签订的两份不同价格的居间协议,《民法典》第146条,虚假意思表示的合同无效。不仅被税务机关追缴税款,还面临房价款差额的损失,已有案例判决按真实交易价格执行。
3. 中介乱收费能要回来吗?
《房地产经纪管理办法》第18条明确规定中介不得收取任何未标明的费用。遇到"贷款服务费""加急费"等巧立名目的收费,保留缴费凭证可向住建部门投诉,北京去年就集中整治过这类乱象。
4. 什么情况下协议会失效?
除了常规的违法情形,特别要"显失公平"条款。某中介协议约定"无论是否成交均收取1万元服务费",这种明显权利义务不对等的条款,法院可以直接认定无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