离婚了两人共同贷款的房屋怎么办理

《民法典》第1087条,离婚时夫妻共同财产由双方协议处理,协议不成由法院判决。共同贷款购买的房屋属于典型「共同财产+共同债务」组合,处理时需要解决产权归属和贷款偿还问题。法律上主要有三种处理方式:1)卖房平分剩余价值;2)一方获得产权并补偿另一方;3)暂时维持共有状态。无论选择哪种方式,都需要经过银行同意并办理抵押变更手续。

离婚房产分割的实战操作指南

最近刚处理完一对夫妻的案例:两人共同贷款买了套价值300万的房子,还剩180万贷款。协商由男方继续还贷,补偿女方60万差价。结果女方拿着钱付了首付买公寓,男方则继续住在原房。这种处理方式需要特别三个关键点:

离婚了两人共同贷款的房屋怎么办理

第一步:摸清家底
先找评估公司给房子定价,别自己瞎猜。上次有个客户自认为房子值500万,结果评估只有420万,差点闹上法庭。要打印最近一年的还贷记录,搞清剩余贷款金额。

第二步:贷款重组
千万别直接过户!有个血泪教训:夫妻私下签协议过户,结果银行发现后直接宣布贷款提前到期。正确做法是带着离婚协议去银行,要么转按揭要么重新签贷款合同。现在很多银行开通了「离婚贷」绿色通道,记得提前1个月预约。

第三步:税务筹划
新规:离婚房产分割免征契税!但要时间节点:必须是在离婚后1年内办理,且房产份额变化不超过离婚协议约定。上次有个客户离婚2年才过户,多交了3.8万的冤枉税。

必须避开的五个大坑

1. 口头约定要不得:见过太多「男方说先住两年再补偿」赖账的案例,所有约定必须白纸黑字公证
2. 断供毁全家:只要贷款没结清,哪怕离婚了对方断供,银行照样会找你追债
3. 孩子抚养权捆绑:千万别写「房子归带孩子的一方」,等孩子成年后引发二次纠纷
4. 隐形债务:重点检查装修贷、车位贷这些容易被忽略的共同债务
5. 海外房产陷阱:涉及境外房产的,光法院判决不够,需要当地律师配合

常见问题解答

问题1:房产证只有一个人名字,离婚还能分吗?
能分!只要是婚后共同还贷,就算登记在一方名下,另一方也能分得还贷部分及增值。有个典型案例:女方虽不在房本,但凭还贷流水最终分得98万补偿款。

问题2:协商不成怎么起诉?
准备五份关键证据:结婚证、购房合同、还贷记录、房产评估报告、收入证明。诉讼费按房产价值计算,500万的房子大概交22800元。现在很多法院开通线上庭审,不用多次跑法院。

问题3:贷款没还清能过户吗?
必须银行同意!两种方案:要么提前还清贷款解除抵押,要么办理转按揭。资金紧张,可以考虑过桥贷款,但每天利息大概0.05%,要控制好时间。

问题4:对方不配合卖房怎么办?
可以向法院申请强制拍卖。新规:司法拍卖起拍价可降至评估价70%,但要做好折价准备。记得保留对方拒不配合的证据,微信记录、律师函回执等。

问题5:怎么防止离婚后房产纠纷?
建议做三件事:1)在民政局备案离婚协议 2)30天内办理析产登记 3)在征信报告添加特别备注。有条件的可以做资金监管,等过户手续办妥再放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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起诉
7日内审查
符合立案条件,7日内缴纳诉讼费
法院受理并立案
提前三天通知当事人,公开审理的提前三天进行公告
开庭审理
(简易程序三个月内审结),普通程序6个月内审结
宣布开庭 > 法庭调查 > 举证质证 > 法庭辩论 > 法庭调解
调解协议
达成调解协议,双方签收后生效
未达成调解协议
合议庭裁决或裁判
不同意
判决15日内,裁定10内提起上诉
启动二审程序
同意
当事人履行协议或申请执行
结案
公诉
7日内审查
一审庭审
正常审理(2-3个月)
一审宣判
提前3天通知当事人,公开审理的提前3天进行公告
有罪/无罪/不负刑事责任
不服判决,上诉(被告10日内)
向原审或上级法院提起上诉书
二审法院决定审理
全面审理,上诉不加刑
被害人及法定代理人提出(原告10日内)
一审法院回级监察员复查决定
确有错误,抗诉
向原法院提交抗诉书
不抗诉
法院立案
5日内
起诉状副本送达被告
15日内
举证答辩
被诉主提出答辩状,提供证据和行为依据
开庭审理
调解协议法院作出判决、裁定
上诉
收到上诉状之日起10日内提交书面答辩状
启动二审程序
不上诉
判决、裁定生效
结案